白露未晞

Lost in Retrospect

CQI365 · 已完結 · 4 章 · 1萬+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三世輪迴·同一張婚床。他用了一生三分之一才懂——她從來沒有背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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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4 章

Part I|空房子

Part I|空房子

Part I|空房子

電話響的時候,我正在調一只客戶送來的懷錶。

指針停在三點零七分。我已經調了整個下午,它還是停在三點零七分。齒輪沒卡、游絲沒鬆、擒縱輪也轉得順,但時間就是走不過那一格。我把錶放在檯燈下又看了一次,然後認了——不是懷錶停了,是我停了。

電話響到第四聲我才接。

警方那邊的聲音很客氣。他們從她的緊急聯絡人找到我。我是她法律上的先生——雖然已經五個多月沒住在那間屋子。他們說今天下午管理員接到鄰居通報,信箱爆了,門鈴按了沒人應,他們開門進去,在主浴室發現她。

我說好。我說我知道了。我說我過去。

我放下電話之後在椅子上坐了兩分鐘。手指上還沾著懷錶機油的味道。我沒有洗。

我這間工作室離醫院二十分鐘車程。我收了鐵門、鎖好、把今天還沒修完的三只懷錶放回木盒,按了關燈。關燈的時候我發現後門那盞燈泡又黑了——這個月第二次。我站在黑裡想了一下,沒有換。

這輛車是我們結婚八週年她送我的。她當時說,修錶師的車不能髒。她把內裝弄得一塵不染,連方向盤都包了皮套。她說灰塵會影響精密儀器的運轉。

那是她說的。

我開車的時候沒有開收音機。車裡很安靜。

她躺在那裡的時候看起來像是睡著了。

我簽了認屍文件。一張普通的 A4 紙。我的手寫字在第二行抖了一下,被我用力蓋過去。警員看著我沒說話。

然後他問:

「這位太太最近有神經方面的異常狀況嗎?」

我想了一下。

「⋯⋯有。」

這是第一次我對任何人承認這件事。

他們放我走。說驗屍報告要一週。說目前看起來是意外溺水、浴缸裡放了熱水、沒有掙扎痕跡、也沒有遺書。

我沒有問。

我開車從醫院去那間屋子。不遠——大約十五分鐘。紅綠燈每一個我都停。我發現我已經好久沒走這條路。這五個多月我繞得很遠,連這區的超市都不來。

家在三樓。沒有電梯。樓梯間的燈管壞了一支,一閃一閃。我小時候外婆家的巷子也這樣,一閃一閃的。

我站在門口兩分鐘才掏鑰匙。

鑰匙插進去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從沒退過鑰匙——她也從沒要我還。這五個月我在工作室天天看見這把鑰匙在鑰匙圈上晃,我從沒拿下來。

門開的那一下,我往後退了半步。

屋裡的味道——是她的洗衣精、她一直買的那個牌子的洗碗精、和一個淡淡的我從來沒聞過的藥味。是她的味道又不完全是她的味道。

我站在門口幾秒。然後進去。

客廳沒變。

希臘那張合照還掛在電視上方——我們結婚五週年去的那次,聖托里尼,藍頂白牆,她戴一條藍色圍巾(不是後來那條)。照片裡她笑得很滿。我看了那張照片久一點,然後走開。

餐桌上擺著一副餐具,只有一人份。我拉開椅子坐下——我記得這張椅子,椅背第二根橫木有道裂紋,搬家那天我碰壞的。我當時說下週修。我沒修。十年了。

桌上攤開一張報紙,是三天前的。她一直有個習慣,看報紙會把不感興趣的版面先對折收起來。這張報紙對折了三次,只留財經版。她其實不看財經。

沙發上倒扣著一本書。書名我記得——她媽媽以前愛看的那個作家。這本她找了好幾年,在舊書攤買到的。讀到第一百三十幾頁她把書扣下。她可能還沒讀完。

我走去廚房。

冰箱裡——我打開——有半個切好的蘋果,切面已經氧化發黑。有一盒沒開的燕麥奶。還有兩份便當,保鮮膜包好,擺得整齊。

兩份便當。

我把冰箱關起來。

流理台是乾淨的。她生前的習慣——睡前一定把流理台擦乾。有一條藍色抹布晾在水龍頭上。我摸了一下,已經乾透。

我沒有進主浴室。浴室的門是敞開的。我站在走廊另一頭看了三秒,沒走過去。

走廊牆上有我們 2017 年在京都拍的一張——那年她三十歲,她哭著說這一年過得好快。我記得那晚我們去了她想去的一間烤鳥小店,她喝了一杯酒就臉紅。我記得這些。我全都記得。

我走到主臥門口。

主臥的門開著。

床是鋪好的。被子摺成她習慣的那個角度——三分之一折,邊角對齊。她睡覺有強迫症,只能在鋪得很整齊的床上睡。枕頭上放著摺好的睡衣。她最後一夜沒穿。

我站在床邊一分鐘。

窗簾拉開一半——她睡覺一定要留一線光,說完全黑她會夢到小時候。她不太解釋是哪個小時候。現在我大概懂了。

我伸手摸了那件睡衣。米白色棉質、領口有一個極小的破洞,她不肯換。我記得這件——結婚三週年她買的,她說睡衣不用好看只要舒服。那是她很少見的不在意外表的時候。

我坐到她那邊的床沿,手還放在睡衣上。

床頭櫃是搬家前她媽媽留給她的——深胡桃木,兩層抽屜,一層暗格。她曾說她媽媽什麼都沒留給她,只有這個床頭櫃。我當時覺得這話太傷感,我沒接話。

我現在懂了。她媽媽可能連留這個都沒能留得清醒——這個床頭櫃是她爸爸後來幫她收起來的。她從沒告訴我這個細節。這個細節我是自己補上的。

我蹲下,拉開最上層抽屜。

藥盒。六格藥盒,標著週一到週日。每一格幾乎都空。我看標籤——不是普通的藥。有一格是最近這週開的,還剩半盒。我沒認出那個藥名。

我把抽屜關上。

第二層——她的日記本(她不讓我看,我從來沒偷翻過,現在也不想翻)、兩支筆、一張我不記得的老照片。她大學時代,站在一棵樹下,沒什麼表情。照片背面沒字。

我把抽屜關上。

第三層是最底層。我拉的時候木頭卡住了一下。我用力一點,它彈開。

裡面只有一樣東西。

藍色絨布盒。我認得這個盒子。盒蓋內側那一行燙金字:

壹澤銀作。

我認得那家店。我在那家店裡握過刻刀。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以為。

我把盒子拿出來,坐到地上。我把盒子放在膝蓋上。

我打開的時候,手有點抖。

第一眼——一只銀手環。

我拿起來。

啞光。開口鐲。寬度、弧度我都認得。

這是她那只。

我把它翻過來看內側。

For Y. 11.02

那是我的字。年輕時握著刻刀在壹澤銀作那張木檯上刻下的四個字母、一個點、兩個數字。刻完老師傅問我為什麼不刻自己名字,我說「她記得就夠了」。那天是星期六,下午四點半,師傅收工前我最後一個客人。

F 字母有點歪。那是我剛學握刻刀的時候。我當時沒重刻——老師傅說換一塊銀料要再加錢,我當時買不起。

她戴了十五年。

從她二十歲生日那晚我親手為她扣上·到她三十五歲把它放在我枕邊那夜。

中間某一年我出了師·銀料也買得起了·我跟她說想重做一只寬的、刻字俐落的·把這只替下來。

她沒回答。

她只是低頭看著腕上那只·用拇指摩擦著歪掉的 F。

我懂了。

我沒再提。

那一只她戴到最後一夜·從二十歲的每個生日、結婚那一年、蜜月在希臘她笑得那麼滿的那張照片、京都她哭著說一年過得好快的那晚、一次又一次試著要孩子沒成的那些年——都在她腕上。

她離家那夜把它摘下·放在我枕邊。

我當時以為那是她丟棄我的象徵。

我愣了三秒。也可能更久。我把手環擱回絨布盒邊緣,刻字那一面朝上。

盒子第二層,躺著一張對折的影印紙。

我拿起來。打開。

日期是八個月前。

沈宜——那是她全名,平常我不這樣叫她。

診斷欄我看了兩次才認出那六個字:額顳葉失智。

我讀到這裡。

然後我起身。

我走到廚房。我站在瓦斯爐前。我伸手轉那個黑色旋鈕——已經是關的。我又轉了一次,再轉一次,確定它是關的。

我站在那裡五分鐘。

我沒哭,沒叫,沒摔任何東西。我的手沒有抖。我只是站著,看著那個關好的瓦斯爐旋鈕。

後來我發現自己的舌頭被咬著。鬆開的時候有血味。

我回到臥室。我坐回地板。我把那張報告放回絨布盒。

我坐著。膝蓋已經麻了。

我想起她從不洗澡洗超過十五分鐘。我想起她不喜歡泡澡。我想起搬家的時候她堅持要換一個比較淺的浴缸——建商本來給的是深的。她說淺的比較省水。我當時信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事現在全部回來。

我繼續翻。

第三樣是一個信封。

信封上她的字:「許敬庭先生收」。

許敬庭。

這個名字我吞進肚子裡。這個名字我這幾年沒說出口過。我第一次聽到這三個字是十五年前她大學時代——她提過一次,說他是同學,心臟科。後來我見過他一次,她三十歲那年某場醫學院聚會我陪她去。那之後她提過幾次他,不多。我以為沒什麼。

後來——在那個快要把我毀掉的半年——我覺得就是他。

我一直覺得就是他。

信封沒封。裡面一張信紙。我抽出來。

她的字跡。沒有日期。

許敬庭:

這麼多年過去。有些事我拖到今天才敢寫。

對不起。我用了你演了一齣戲。

那陣子的某些咖啡、我戴的絲巾、我故意讓我先生看到你的訊息——都是我安排的。你從來不知道。

我欠你一句「對不起」但我寄不出去。寄出去我就得解釋為什麼。我一輩子都沒辦法解釋給你聽。

希望你過得好。

我讀完。我把信放在膝蓋上。

我看著信。信很短。字很整齊。

我想吐。

我花了三分鐘把那口東西壓下去。我沒起身。我維持坐姿。我盯著地板上一個不存在的點。

那條絲巾。那個古龍水的味道。這段時間我一直以為就是他。

沒有人。

沒有人睡過她。沒有人碰過她。那半年她一個人扛著要把我逼走的那齣戲,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噴那個味道給自己聞、一個人摺好那條絲巾收進衣櫃——然後一個人寫這封信寄不出去。

我一直以為有一個他。

我恨了那個他很久。

現在我懂了。

沒有他。

那我恨的是誰?

我恨的是我自己——那半年沒能問出下一個問題的那個我。

我恨的是我永遠沒有機會再問了。

我想起我在隧道口看見車燈的那一刻。

我想起我沒閃。

然後我想起那封信最後一句——「希望你過得好」。

這句話她是寫給許敬庭的。不是寫給我的。

我手還在抖。

絨布盒裡再也沒有別的東西。

只有這三樣。

只有這三樣。

我把信放回信封。把信封放回絨布盒。我把報告放回去、手環放回去。按她放的順序。

我這樣做的時候想起——修錶師學徒第一年學的不是修錶,是拆錶。拆完再裝回去,零件一個不能少、位置一個不能錯。老師傅會看著你裝三十次,裝錯一次就把全部撒在桌上讓你重來。

我把絨布盒合上。

我拿起手環。我沒放回盒裡。

我用拇指反覆摩擦內側那四個字母一個點兩個數字·還有那個微微歪掉的 F。銀的表面慢慢被我的體溫焐熱。我摩擦到拇指尖麻。

我想起——她 20 歲那年生日,我在餐廳為她扣上這只手環。她哭了,說太貴。

她戴了十五年。

中間我提過要換一只新的·更寬的、更貴的、字刻得俐落的。

她沒讓。

她只是用拇指慢慢摩擦那個歪掉的 F·像她會摩擦一輩子。

——那我又憑什麼以為她會在最後一夜真正丟下我?

她放下這只的那一夜·她不是在丟棄。

她是在留下。

留下她戴了一生三分之一的那只。留下我年輕時手會抖的那個 F。留下那個我還沒毀掉任何東西的我。

我在地板上坐著。手環在我手裡。

窗外的天色開始一寸一寸亮起來。

天亮之前,我起身。

我走去書房。

書房我五個多月沒進過。她沒動什麼——書架上那本厚字典還在、她想讀沒讀完的幾本書還疊著、我們結婚合照也還在桌面左角。

我本來以為——沒什麼好找的。

她書桌右下方那個抽屜我拉開的時候沒有特別想找什麼。我只是——我已經開了太多抽屜。我再開一個。

抽屜最底下有一個舊木盒。沒上鎖。

我打開。

裡面一束信。藍色橡皮筋束著。我沒數。大概十幾封。

每一封信封正面同樣一行字:

致我親愛的先生。

每一封都貼了郵票。沒有一封寄出。

最上面那封沒封口,信紙半露在外。她的字。

我看見最後一行:

「如果這不是我了——」

後面沒寫了。信紙下半頁空白。

我沒往下拉。我沒抽出信紙。我沒翻下一封。我沒看日期。

我把信紙推回信封。我闔上木盒。

我這樣做的時候,我手在抖——但不是我先前坐地板那種抖。是另一種。那種我還沒給自己命名的抖。

我把木盒夾在外套內袋。和手環一起。

我下樓。

天已經全亮了。

我把車停在樓下十五分鐘才開走。

我開車回工作室。路上我沒開收音機。車裡很安靜。

那整套信我一封也沒打開。

很多年以後才讀完。

第 2 / 4 章

Part II|逆光

Part II|逆光

Part II|逆光

Part II-1 | 我·圖書館

那時我二十歲。

我在大學圖書館三樓。那時候我已經立志要做修錶師——不是當時想到的,是我父親那幾年身體不好慢慢想到的。他修理機械的天賦他教過我,他七十歲那年坐在床邊,用兩根發黑的食指一邊顫一邊教我拆一只老鬧鐘。

那天下午我在神經學書架前找一本書——不是為我自己找的,是幫一個同校畢業的學長。他的父親生病,他託我借這本書。

她在書架另一頭。

她踮著腳想拿一本在上層的書。她穿一件灰色針織外套,袖口有點長。

我走過去。我沒問她需不需要幫忙——我就伸手幫她拿下來。

她轉身看我。

她說:

「謝謝。」

我把書遞給她。我的手碰到她的手,不到一秒,她抽回去。我看見她右手腕內側有一道淡淡的疤——兩公分,幾乎看不見。

我沒問。

她後來也沒說過那道疤怎麼來的。我一輩子沒問·她一輩子沒說。

那天我把書拿給她之後,我走回自己的桌子。她走了。我沒立刻追。

晚上下雨。

我從圖書館出來的時候她在門口沒帶傘。

我走過去,把傘遞給她。

她說:

「那你呢?」

我說:

「我家近。」

我其實家不近。我要走四十分鐘。

她拿了傘走了。

她沒帶傘回來。隔天我去圖書館,她不在。我一週沒見她。

我沒去找。

第二週我在圖書館借書區看見她。她把我的傘遞回來,紅著臉:

「對不起,我忘了。」

我說:「沒關係。」

她沒說別的。我也沒說別的。

我其實想說的是——妳不用紅臉。

我其實想說的是——我其實在等妳。

我沒說。

我們就這樣開始。

Part II-2 | 我·十年

我們交往五年之後結婚。

結婚那天她穿白色,我穿灰色,我們拍了合照。那張合照現在還掛在客廳電視上方——我從認屍到走進那間屋子那個晚上,那張合照還在那裡。

蜜月去希臘。

她看聖托里尼的藍色屋頂看了一整天。那是我見過她最笑的一天。她戴一條藍色圍巾——不是後來那條。蜜月那條藍色是一般人會買的那種;她三年後買的那條絲巾的藍是另一個藍。那兩個藍一般人會以為一樣,但我一看就知道不一樣。我修錶修了二十年,我對藍色這種東西敏感。

我們搬進那棟公寓是結婚第二年。這個家的地板、牆紙、燈具,都是我們一起挑的。她挑她的那幾樣,我挑我的。有一盞我堅持要的金屬燈,她不喜歡,但她沒反對。那盞燈現在還掛在書房。

她在離家四站的國小教中年級。她愛那些小孩。她下班會帶一個學生畫給她的圖回家貼冰箱。三十四歲那年她沒續聘。她跟我說是學校編制縮減。我當時信了。

結婚第三年我父親死。她陪我。她在他床邊握我的手握了一整晚。

她自己的爸爸在她二十歲那年就已經走了——我們交往之前。那是我第一個冬天陪她掃墓。她沒哭。掃完她坐在路邊,她沒吃東西。我去買了一碗粥給她,她喝了一口。她說:

「我爸走了我才終於可以放下他。」

我當時不懂這句話。

我現在懂了。她爸走了,她就少了一個她會變成的範本。她只剩她媽媽了。

結婚第六年我們第一次試著要孩子。

沒成。

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都沒成。醫生說是她體質的問題。我說我們去做更詳細的檢查,她不要。

她說:

「這是我的事。我已經看過了。」

我當時相信她。

現在我懂了——她沒去做檢查。她不敢讓那張紙出現。因為一旦出現,她就會有一張紙在手裡,那張紙會逼她不得不告訴我她早就確診的那件事。

我們後來默默放棄要孩子。我們也沒談。

結婚第九年秋天,我們在廚房試著做酒釀湯圓。她加錯順序——酒釀先下去,水還沒滾。整鍋燒焦。滿廚房酒味。她坐在流理台前面笑,笑到眼淚出來。

我當時以為那是幸福。

現在我知道——那是她允許自己快樂的最後幾個下午之一。

Part II-3 | 她·麥當勞角落

我在麥當勞角落。

信封在我手裡。我等了兩週。我等到我自己都分不清我在等哪個結果。

我拆開。

我讀了一次。

我讀了第二次。

我沒哭。

我想過——如果是陽性我會崩潰,如果是陰性我會鬆一口氣。

結果都不是。

是陽性。

我的反應是——

對。

不是「為什麼」。不是「求求你不要」。不是「我還太年輕」。

是「對。我就知道」。

那一瞬我發現一件事——我從來沒相信過會是陰性。我從我媽媽那幾年最後的日子就開始,從我爸爸手抖到拿不穩酒瓶開始,從我十五歲第一次學會一個人吃晚餐開始——

我一直在等這張紙。

這張紙給了我一個正當理由。

可是理由,我很早就寫好了。

這件事我不想承認,但我承認了。只承認給自己。

我把信封對折,塞進包最內層。

我沒碰那杯咖啡——我剛才沒點。我看著前面一個小男孩拆他的薯條包裝,他媽媽在擦他嘴角。他媽媽的手很穩。

我站起來。

我走出麥當勞。

外面的陽光很大。

我沒瞇眼。

我一邊走,一邊想著下午要買什麼菜。我要做他最愛的紅燒肉——今晚。

我總算知道,可以怎麼開始離開他。

那天晚上我做了紅燒肉。他吃得很開心。他吃完擦嘴說下週要帶我去一個新開的書店。

他說那書店有一面落地窗對著河。他說妳一定喜歡。

我坐在餐桌對面聽他講。他在替我們計畫明年。他還在計畫明年。

我那天差一點開口。差一口氣的距離。

但我看著他收碗的背影——他走到水槽邊·捲袖子·彎腰洗。他哼了一個調·是他每次心情好會哼的那個。

我站在原地聽他哼完。

然後我走去臥室。我躺下。我看著天花板那條裂縫。

我沒開口。

Part II-4 | 我·那半年

她確診那天是我們結婚第十年的一月。

那年從春天開始,她變了。

三月她開始每週去見一次許敬庭。以前是每半年一次,老同學之間的咖啡敘舊。三月之後,每週一次。

我問她為什麼。

她說:

「他最近工作壓力大,需要有人聽他講。」

我當時相信。

四月她買了一條藍色絲巾回來。我修錶抬頭看見她掛在衣架上。

我問她:「哪買的?」

她說:「我路過看見的。」

我沒再問。我只是記住了那條絲巾的藍。和蜜月那條不一樣的藍。

五月她買了一瓶古龍水。放在床頭。那種放的姿勢是給別人聞的,不是給自己。

六月某個晚上她手機放在茶几上,她去廚房。手機螢幕亮了。我從走廊看見——「明天咖啡記得」。名字我沒看仔細,但我看見「記得」這兩個字。

我心裡那個東西開始亮了。

七月她開始晚歸。

第一次我等到十點她才回來。她說:「同事聚餐。」第二次十一點。她說:「加班。」第三次凌晨一點。她說:「我忘了打電話。」

我那個月沒睡好。我翻身看她的背影,看了兩個小時。

八月某個晚上我終於問了。

她剛洗完澡,頭髮還半濕。她坐在化妝台前吹頭髮。

我說:「妳跟我說實話。」

她的手停了半秒。然後繼續吹。

她說:「沒事,工作。」

我沒再問。我那晚走到客廳坐到天亮。

九月、十月,她比之前更冷。她煮我愛吃的那些菜,但她自己幾乎不動筷子。她坐在對面吃三口就放下,然後站起來去洗碗。

我以為她在累積勇氣。

Part II-5 | 我·她的「是」

十一月某個週日。

吃完飯。她坐在沙發上。我站著。

我看著她的臉——那張臉我看了十五年。

我說:

「妳有別人?」

她的眼睛沒躲。

她說:

「是。」

我說:

「誰?」

她說:

「你想知道什麼都可以,但我不會回答。」

我站了一分鐘。

我看著她。她看著我。

我沒哭。她沒哭。客廳的時鐘走著,冰箱嗡嗡叫。外面有一台機車開過巷子。

我轉身走進臥室。

我拿了一只旅行箱。我裝了三件襯衫、兩條褲子、一把牙刷、還有我父親留給我的那支老懷錶。

我走出臥室,她還坐在沙發上。

我沒看她。

我走出家門。

門關上。

我下樓。我站在樓下的路燈下,站了五分鐘。我沒回頭看。

我開車去工作室。

那一夜我睡在工作室的地板上。

她那一夜呢? 她在沙發上坐到半夜——這是後來從那張藍色襯衫有沒有換下來判讀的。 她那件藍色襯衫沒換。

Part II-6 | 我·那半年·獨居

我住到城郊舊工作室。

一間約二十坪的工作室,裡面有一張舊床、一張修錶檯、一個老櫃子。工作室後院有棵苦楝樹——四月開花,氣味濃,老師傅生前說那氣味是他這輩子最懷念的。

第一週我什麼都沒想。我白天修錶,晚上看錶擺動。我告訴自己——她會回來。她會打電話。她會說「我錯了」。我會聽。我會考慮。

第一個月我還抱著這個念頭。

第二個月我開始喝酒。

第三個月某天我把結婚戒指拿下來。我放進錶店右邊第三格抽屜。那個抽屜我收破掉的零件。我把戒指跟一些廢游絲放在一起。

第四個月某個清晨——大概凌晨四點——我對一只剛修完的懷錶說:

「我就是不懂。」

懷錶沒回答。

我那時候已經很久沒吃東西。我的襯衫已經兩個禮拜沒換。

錶店老闆那天早上來開店。他看見我趴在修錶檯前。他本來要搖我。他站了半分鐘就走開。

第五個月離婚協議書到了。

我沒簽。

我沒簽不是因為我還愛她——我那時候的感情已經不是愛了,是更原始的東西,一種被騙的、被留下來的、被丟在窗邊的那種感覺。

我沒簽是因為——只要我沒簽,我們就還是夫妻。只要我們還是夫妻,我就還有一個身份,即使那個身份已經沒有用。

某個下午我騎車回那個家一趟。我知道她不在——我打電話確認過。我進門。我走到書房,我拿了那張希臘合照。我沒拿別的。我把合照塞在外套內袋。

我出來的時候外面下雨。

我在雨裡走了四十分鐘。我沒撐傘,我沒躲。雨打在頭上像是有人一直拍我的後腦。

我走到工作室,我把照片放在修錶檯正中央。

我看著她笑的那張臉。

我看了很久。

第六個月某個雨夜,我從一個客戶那邊送完懷錶。那位客戶在城西,離工作室三十分鐘車程。回程要經過那條我熟悉的隧道。

隧道口有違規變道的大卡車。

我看見車燈逼近。

我——

我沒閃。

我那時候想的是那張希臘合照。

他們把我送到醫院。

我三十五歲七個月。

錶店老闆後來跟她說——不,是後來他跟她說——我死前三週某個清晨,他進店的時候聽見我對著一只懷錶說:「我就是不懂。」

他說他不敢打斷我。

他說他那天晚上回家喝了一口酒。

Part II-7 | 她·那八個月

我走了之後我搬到南部。

一個沿海的小鎮。

我沒告訴任何人我去了哪裡。我沒帶手機。我租一間小套房。房東姓林,她問我做什麼,我說我是作家在寫書。她沒再多問。

我沒再看醫生。

我知道我的病在走。早上起床我的右手有時候要擺半分鐘才聽話。我照鏡子的時候鏡子裡那個臉已經不是我記得的二十五歲的我——但那也不是八十歲的我。那是某個介於兩者之間的陌生人。

我每天出門去巷口買報紙。

我讀全國新聞、地方新聞、工商新聞。我不讀娛樂版。我不知道我在找什麼——不。我知道。我在等讀到他再婚、讀到他新書發表、讀到他拿了某個修錶獎。

我以為會是好消息。

第七個月,初冬。

我那天早上照例去巷口買報紙。我走回套房。我倒了一杯溫水。我坐在窗邊翻。

翻到地方新聞角落。

一則小小的消息:

「北部修錶師 X 先生,雨夜車禍身亡,享年 35。」

我讀了一遍。

我讀了第二遍。

我讀了十遍。

我坐在窗邊直到第二天清晨。

我那一夜沒哭。

我以為我會哭。我以為我那一夜會崩潰、會砸東西、會喝酒、會想死——

我什麼都沒做。

我就坐著。

隔天我坐北上的火車。

車程四個半小時。我靠窗坐。我看著田,再看山,再看城市。

我從沒坐過這班車。我以前坐車上去都是坐高鐵——他陪我。他喜歡高鐵,他說「我們都做過二十年的慢,偶爾應該快一次」。

那天我沒坐高鐵。

我坐這班慢車——我想走得慢。我想走得像我配得起走的速度。

我在火車站問到墓地的位置。搭計程車上山。

我在他墓前坐到天黑。

他的生卒年刻在石上:1987-2022。

三十五歲。

我算過。

我離家那年我三十五,他三十五。我算過他會消沉六個月到一年,然後慢慢爬起來。我算過他最多三年,會再婚。我算過他四十歲左右會有孩子——他想要孩子想了十年。

他會活著。

我算過。

他沒有。

他半年就死了。

我蹲下,拔了一根草。那根草根拉很深,我拔了兩次才斷。我的手還算穩——這幾年我身體每況愈下,但今天沒顫。我有時候會想,是不是我的身體也知道今天不能出錯。

我蹲在他的墓邊,想了整個下午。

我想的是我的錯。

我一生從來沒算錯過這麼大一件事。我算過我的病程、我的母親、我的父親崩潰的速度、我自己還能自理的年數,還算過每一個細節——絲巾哪一條、古龍水什麼味道、那句「是」的重量、他聽到之後會花幾個月走完哪些步驟。

我算錯一件事。

我算錯了他。

我以為他需要的是一個乾淨的離開。

他需要的是我留下來。

哪怕只剩 5 年,哪怕只剩 3 年。哪怕我最後變成我母親,他變成我父親。

我以為這兩件事之間有差別。

現在我知道沒有差別。

差別是我。

我為他做的每一件殘忍的事——都是我親手推他進那個隧道口。

我站起來。

我的膝蓋軟,差點沒站穩。

我扶著他的墓碑站了一會兒。

然後我走下山。

我回到南部那間租屋。

十二天後。

我放了熱水。

我脫衣的時候看見右手腕內側那道疤。兩公分。淡白色。

我進浴缸。

第 3 / 4 章

Part III|齒輪

Part III|齒輪

Part III|齒輪

Part III-1 | 我·那個早晨

然後我睜開眼。

在那張床上。她在我旁邊。

我沒動。

屋裡的空氣我記得——洗衣精、陽台上她種的那盆薄荷、窗外早餐店的油煙。全部和我記得的一樣。

我以為我在隧道口那一晚就沒了。

我記得車燈。我記得我沒閃。

但我在這張床上。

她在我旁邊。

我知道我在哪。

那條我熟得像自己身體的床架。那面我們婚後第二年一起挑的壁燈。那盞我堅持要的金屬燈——她不喜歡,但她沒反對。

她呼吸的節奏和我記得的一樣。淺、細,每隔幾分鐘深一口。

我的手在被子底下。我找我的手。

我的手找得到。

我的腿找得到。

我的心跳找得到。

我活著。

這次我記得。

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看她。

是算日期。

我算今天是幾號。我從枕邊小桌上手機看——螢幕顯示三點零七分。我盯著那三個數字看了幾秒。然後看日期·推回去——

再三週。

再三週是那個週日晚上。我站在客廳,她坐在沙發上,我說「妳有別人?」她說「是」的那個晚上。

再三週。

我那天早上躺在床上躺了兩個小時,她沒醒。或者她醒了,她沒讓我知道。

我心裡有一個聲音一直在問——

「她知道嗎?」

我心裡有另一個聲音馬上回答——

「不知道。不會。她現在還是要走那條路的那個她。」

我告訴自己這一次我不一樣。這一次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一次我可以——

可以什麼。

我那個早上躺了兩個小時沒想出答案。

Part III-2 | 我·緊繃三週

她七點醒。

我假裝還在睡。

她起身,去浴室,洗澡。浴室的水聲是我熟悉的聲音。她洗大概十八分鐘——以前是十五。多了三分鐘。

她出來,我還裝睡。她穿衣服。她梳頭。她坐在化妝台前塗保養品。她每一個動作我都聽得出來。

她走到床邊,蹲下,看了我一下。

我感覺到她在看。

她站起來。她出房間。她做早餐。

我十分鐘後才起床。

我去餐桌。她已經擺好——荷包蛋、吐司、她泡的那種紅茶。

我吃了。

她看著我吃。

我低頭吃蛋。

她說:

「你今天錶店幾點?」

我說:

「十點。」

這兩句話我們結婚以來說過幾千次。

我今天說得比平常慢半拍。

她大概也聽到了。

她沒追問。

第四日晚上我回家,從玄關就聞到了。

紅燒肉。

那是她以前煮給我吃的。結婚前幾年她常煮。試孩子沒成之後煮得少了。她要走前那半年——她一次都沒煮。

今天她煮了。

我站在玄關半分鐘才進屋。

吃飯的時候她看著我吃。她自己吃三口就放下筷子。

我想問她為什麼今天煮這個。

我把碗端起來繼續吃。

她說:「多吃一點。」

我「嗯」了一聲。

那晚我在書房待到凌晨。我想——她為什麼突然煮紅燒肉?

我想不通。

我只想到一個解釋——她要動手了。她想在說「是」之前留最後一頓給我。

我錯了。

她比我以為的更懂這道菜的意義。她煮這道菜·從來不是為了餵飽我。是為了告訴我她還記得我的胃。

我那時候聽不懂。

她挑了一個週六下午去逛街。

她以前也會這樣——有時候一個人、有時候跟同事。

我這次跟過去。

我隔兩條街遠遠跟著她。我看見她進了一家我不認得的店。我停在對街。

她在店裡大概十五分鐘。

她出來的時候——

她沒拿東西。

我那天傍晚確認了。那家店賣絲巾。

她沒買。

我記得那條藍。我記得那個藍跟蜜月那條不一樣。我記得她後來那條是這家店買的。

她這一次走進去,她看了,她沒買。

她走出來。

那條絲巾,這一世沒進我們家。

我那天晚上沒睡。

我躺在她旁邊看她的背影,看了兩個小時。

第二週末某個午後。

我從書房門縫看見她——她坐在客廳沙發上翻舊相簿。

那本相簿我已經好幾年沒見她翻過。

她要走前那半年她絕對不翻。

裡面是我們蜜月在希臘的照片。藍頂白牆。她戴著一條圍巾笑得滿臉。

她翻到那張停下。

她看了很久。

她沒說話。

我站在書房門口看著她看那張照片。

我想走過去。我站在門口直到她闔上相簿。

她終於把相簿闔上。她輕輕說——不是對我說,是對空氣說:

「那次我真的很快樂。」

她把相簿放回書架。

她經過我身邊進浴室。

她洗了十八分鐘的澡。

我那晚也沒睡。

我一直在想——

她為什麼翻那本相簿?

她為什麼讓我看見?

我想不通。

我只能用我僅有的那個框架去想——她在心裡跟那幾年告別。她要走了。

我那時候看錯了。

我一輩子都沒糾正過。

三週過去了。

我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

她大概不知道。

我早上煮了她愛喝的湯——我煮,這次我煮。她起床的時候看見我在廚房,她愣了一下。

她說:

「你今天在家?」

我說:

「錶店我請人代班。」

我其實沒請。我今天不開店。我就是不想離開這個家。

她沒問為什麼。

我們那天早上吃了飯。

中午她說:

「我們出去走走。」

我說:「好。」

我們去了附近公園。我們坐長椅,她把頭靠在我肩上,五分鐘沒說話。

我們回家。我們吃晚餐。

我以為——我以為今天晚上她會說。

她沒說。

她洗碗。她進浴室。她出來。她上床。

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她躺下。

她沒看我。

我上床。

我們背對彼此睡。

我那一夜沒睡。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她這一次不走那條路?是不是她只是這一週剛好——

沒有。

我認識她。她這種人一旦決定了什麼,她不會臨時變。

我只能等。

等她下手。

我以為那是這個週日晚上。

我錯了。

Part III-3 | 我·許敬庭

第四週某個下午。

她下班後沒回家。

她那天早上跟我說:「我晚點回,有個老同學想聊一下。」

我說:「好。」

我那天下午提早關錶店。

我沿著她下班會走的那條路慢慢走。我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我告訴自己——只是路過。只是呼吸新鮮空氣。

但我在她公司旁邊的咖啡館外面停下了。

那家咖啡館有落地窗。

我從玻璃外看見她。

她坐在窗邊。對面是一個男人。中年,穿白襯衫,看起來像醫生。

她跟他說話。她說完一句,她的臉色有點白。那個男人看了她一會。他從口袋掏出一張名片放在桌上推給她——我隔著玻璃看不到名片上寫什麼。她搖頭。他又說了什麼。她還是搖頭。他把名片收回去。然後他對她傾身,他的手放在桌上,靠近她的手。

她沒把手移開。

她也沒把手放上去。

但她沒移開。

我站在街對面。

我心裡那個東西——我以為我這輩子再也不會感覺到那個東西了。

我感覺到了。

那個東西比第一次還要痛。因為這一次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我轉身走開。

我回工作室。坐到夜裡十一點。桌上擺著修到一半的懷錶。

她十一點半才到家。

她一進門就來找我,她說:

「對不起,我晚了。」

我說:

「沒事。」

她的眼睛在我身上停了半秒。她好像要說什麼。她沒說。

她去浴室。我去臥室。

那一夜我們沒碰彼此。

隔天早上她煮了稀飯。

她坐在餐桌對面。

她說:

「我昨天見了許敬庭。」

我手裡的湯匙停了半秒。

我說:

「嗯。」

她說:

「我跟他說⋯⋯」

她停下。

她的手按在她自己的胸口。她的眼神看起來飄。

她說:

「我跟他說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手是抖的。

我看著她。

我不需要問。

我看著她,我心裡那個我以為已經死了七年的東西全部活了。

她在演一齣我已經看過的戲。她這次加了一句新台詞——「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但那句台詞只是更高明的演技。

她在切斷最後一條證據鏈。

她在告訴我,她終於準備好要走了。

我低頭繼續吃稀飯。湯匙碰到碗底的聲音很清脆。

我那一刻做了決定。

隔天清晨。

她還沒醒。

我起床。我去浴室刷牙。我穿衣服,比平常慢。我走到臥室,我從衣櫃拿下一只旅行箱。

我裝了三件襯衫、兩條褲子、一把牙刷、我父親留給我的那支老懷錶。

她這時候醒了。

她坐起來。她看著我。

她說:

「你在做什麼?」

我說:

「我搬出去。」

她:

「⋯⋯為什麼?」

我看著她。

我說:

「妳自己知道。」

我走出臥室。

她沒追。

我走下樓。我站在樓下的路燈下。我站了五分鐘。

我沒回頭。

我開車去工作室。

Part III-4 | 她·他走那天

門關上的時候我還坐在床上。

我聽見他下樓的腳步。七聲。然後停了五分鐘。然後開車的聲音。

我沒起身。

我坐了很久。

那年是我先走的。

我那時候想——如果我走了·他就能恨我。他能恨我·就能放下我·就能活下去。

結果他沒活下去。

他半年就沒了。

這次是他先走。

他自己走的。他自己選的。

我坐在床上想——這次·他能放下了嗎?

他離開的是他自己看見的那個版本的我·不是我寫的劇本。

他這一次帶著的是「她又背叛了」的憤怒·不是「她為什麼走」的困惑。

憤怒比困惑容易放下。

我寧願他恨我·好過他不懂我。

我寧願他自己走·好過我再留給他一個沒問過的問題。

我那天早上坐在床上·等太陽完全升起來。

我沒哭。

我給自己煮了一杯茶。

我想——這次做對了嗎?

我後來才知道·我又錯了。

他這次帶的不是「她又背叛了」的憤怒——是「她早就會再背叛」的精確預期。

他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劇本會這樣走。

他甚至自己演了一段。

我這一世修正的每一個動作·他都看成了更高明的演技。

我以為給他「主動」·他就能放下。

我錯了。

他這一次連「主動」都不是他的——他只是提前走完我以為我改寫了的那條路。

我這一世·白費了。

Part III-5 | 我·她獨守(前段)

我住進工作室。

這次我坐在修錶檯前。手很穩。

我告訴自己——這次我不會重演。這次我知道結果。這次我會熬過去。

第一週我照常開店。客戶送懷錶進來,我修。客戶說謝謝,我說不客氣。

我下班回工作室,我煮泡麵。

我洗澡。我睡覺。

我告訴自己我過得很好。

我不知道她那邊怎麼樣。

那一週她每天晚上都留一份菜在餐桌上。紅燒肉、蒸蛋、小黃瓜。她擺兩副餐具。她等到第五天才把菜倒掉。

那一週她開始寫第一封信。(這兩件事我都是後來才拼出來的。)

第二週過去了。第三週也過去了。

第四週錶店老闆過來看我。他說:

「你最近瘦了。」

我說:「我沒瘦。」

他說:「你有。」

他那天晚上幫我買了便當。我吃了半個。

他沒問我她的事。他認識她十幾年,他沒問。

我感謝他沒問。

她那個月開始忘事。

她去超市忘了要買什麼,她在麵粉區站了十分鐘,她空手回家。

她在家門口打不開門——鑰匙沉在包底層,她找了五分鐘。

她晚上洗澡洗到一半忘記自己在洗什麼,她站在蓮蓬頭下發呆,水一直流。

我那個月沒想過這些。

我那個月想的是——她還沒打電話來。她還沒求我回去。她還沒解釋。

我那個月想的都是她。

但我想的不是她。

我想的是我假設她應該會怎樣的那個她。

她在家裡忘事、夜遊、寫信。

我在工作室想一個我假設的她。

兩個她在一起才是她完整的樣子。

Part III-6 | 她·某個下午

我站在窗邊站了很久。

我不記得什麼時候走到這裡的。

我本來——我想——我本來要去曬衣服的。陽台在左邊,我右轉到窗戶前,就停了。

我站著。

窗外巷子。賣蚵仔麵線的那台車開過來了,又開走了。他有一次騎腳踏車去買,回來嘴巴燙紅——那是我們結婚第二年還是第三年?我不確定。

我今天中午沒吃東西。

我從昨天下午開始到今天中午沒吃東西。

我不是忘了。我是——我站在冰箱前,我打開,我看著,我關上,我走開。這樣三次。最後我就沒再打開。

我該寫信了。我該寫第幾封。

我不記得了。

我可能下午會寫。

我有時候會寫他的名字,只寫他的名字,寫整整一頁。

我今天不想寫他的名字。

我今天想的是——

他為什麼覺得我又要背叛他?

他那句「妳自己知道」——是什麼意思?

我說了我見了許敬庭。是真話。我沒有別的意思。

但他不信。

他不信,是不是因為他記得我以前做過什麼?

可是以前——是多久以前?

我怎麼會做那種事?那個女人是誰?

我有時候想——

是不是我曾經做過什麼,但我忘了。

是不是病早就開始了,比我自己知道的還早。

是不是我早就不是我了,我卻還以為我還是我。

我連自己有沒有傷過他都不確定了。

這個念頭來的時候,我通常會走去洗手台。

冷水。

我今天洗了一次。

我擦臉的時候照鏡子——

鏡子裡的人我認得。

但我不確定她是不是我。

Part III-7 | 我·她獨守(後段)

第二個月某個凌晨。

三點半。

電話響。

我沒接。

電話響了六聲就斷了。

我看號碼——是家裡。

我坐在修錶檯前五分鐘沒動。

電話又響。

我這次接了。

我「喂」了一聲。

沒人回答。

但電話沒斷。

我聽見她的呼吸。

我閉上眼。我也沒說話。

我們聽對方呼吸,大概二十秒。

她掛掉。

我把話筒放回去。

我在修錶檯前坐到天亮。

我沒回撥。

第四個月我聽說她夜遊。

是隔壁鄰居打電話給錶店老闆告訴他的。鄰居說她凌晨看見她穿睡衣光腳坐在路邊花圃上,她問她怎麼了,她說:

「我想走一走。」

鄰居送她回家。

老闆把這件事轉告我。

我聽了沒說話。

老闆說:

「你不回去看看?」

我說:

「不。」

老闆說:

「她病了。可能很嚴重。」

我說:

「我知道。」

——我其實那一刻才真正開始知道。

我一直以為「病」是一個可以推的東西。推給許敬庭。推給她的冷。推給她的心機。

但夜遊這兩個字我推不了。

老闆走了。

我坐在修錶檯前。

我沒回去。

我不在那個家。

但她那個月的某一天——

她從衣櫃深處拿出一條藍色絲巾。

她把它拿到廚房水槽邊。

她點了火。

絲綢燒起來的氣味很濃。她看著它捲邊、發黑、變灰。

她沒動。

她燒完之後,她用水沖水槽,沖了很久。

她又從床頭拿出那瓶古龍水。

她打開。

她倒進水槽。

她屏住呼吸。

她沖水。

這兩件事我是從她寫給我的第六封信裡才知道的。

同一封信裡她第一次寫到她母親。

她寫:「我媽媽也是這個病。她四十歲確診。她四十八歲在浴室走的。我十歲。」

她寫:「我一直以為我不會跟她一樣。」

她沒寫更多。但我讀到這裡才懂——她為什麼從不洗澡超過十五分鐘。她為什麼搬家堅持換淺浴缸。她為什麼說淺的比較省水。

她省的不是水。

第五個月末某個下午。

她在家整理床頭櫃。

她打開首飾盒。

裡面只有一只銀手環——我二十歲送她的那只·她戴了十五年的那只。

她把它放進藍色絨布盒。

她把檢測報告、寫給許敬庭的那封從未寄出的信,放進絨布盒。

她蓋上盒蓋。

她把絨布盒放進床頭櫃最底層。

她去書房。

她把第十二封信放進木盒。

她坐下寫第十三封。

她寫:

「今天我在浴室鏡子上寫了我媽媽的名字。我不知道為什麼。」

她寫到:

「原諒我。我比病先殺了你一次。我怕——這一次,我還會再殺你一次。」

她寫到:

「如果這是我寫的,就說這是我寫的。如果我不再是我了——」

她寫到這裡停下。

她沒寫完。

她起身。

她去浴室。

她放熱水。

Part III-8 | 我·那個下午

她那天下午獨自在家。

我不在。我在工作室。

我那個下午在調一只停在三點零七分的懷錶。我調了整個下午,它還是停在三點零七分。齒輪沒卡,游絲沒鬆,擒縱輪轉得順,但時間就是走不過那一格。

她那個下午——

她放了熱水。

她脫衣。

她看見右手腕內側那道舊疤——兩公分,淡白色。

她進浴缸。

她閉上眼。

三天後,電話響。

我接起來。

Part III-9 | 我·第一封信

她喪禮之後的第三天夜裡,兩點。

我在工作室。

木盒在檯燈下。

我解開藍色橡皮筋。

我從最底下拿起最早的那一封——她寫的第一封,我離家後第五天的那封。

我拆開。


致我親愛的先生:

你走的第五天。我今天才寫這封信。

前四天我以為你會回來。我一直在站著——站在廚房、站在客廳、站在門口。我坐下來的時候才發現站了多久。

你走前說「妳自己知道」。

我不知道。

我說了我見了許敬庭。我沒有騙你。我也沒有跟他做任何你以為的事。我只是說了一句真話。可是你走了。

我猜你以為我要做什麼。可是我不知道你以為什麼。

你今晚睡在工作室那張小床嗎?那張床太硬你知道嗎?你以前抱怨過一次。

回來好嗎。


我讀完。

我把信紙摺好。放回信封。

我沒拆下一封。

我把信匣收回抽屜。

她以為我不記得。

她以為我那句「妳自己知道」是字面的意思。她以為我走,是因為她這一世這個她做了什麼。

她問了一個我永遠沒聽到的問題。

她寫了十三封。

我那夜讀了第一封。

剩下十二封,我斷斷續續讀了一年多才讀完。

最後一封她沒寫完的,我讀到那半句的那個冬天。

我讀完。我把信紙摺好,放回木盒。

我下樓。

我發動車。

我開去她的墓。

她下葬那天我站在最外圍沒走近。這次我走近了。

山上的風是冬天的風。

我坐在她墓前。石碑上她的名字。旁邊是我預留給自己的位置——她律師那邊替我安排的。我一直沒去看過。今天看見了。

我想起她第一世在我墓前也坐過一下午。

她那天想的是她算錯了我。

我今天想的是我錯了她整整兩世。

她第一世算我會消沉然後復原——她錯。

我第二世以為她又要背叛——我錯。

兩世我們都算錯了對方。

雪下了一點。

不多。剛好夠把碑面薄薄蓋一層。

我沒站起來。

那個冬天我三十六歲七個月。

我沒再醒來。

第 4 / 4 章

Part IV|斑馬線

Part IV|斑馬線

Part IV|斑馬線

我又一次睜開眼。

她在我旁邊。

我沒動。

我知道我人在哪裡——那張我閉著眼都能找到邊角的床。她那邊的空調吹著。她那邊總是比較冷。窗外樓下早餐店剛開火。樓上鄰居的狗在叫。

枕邊手機亮著。三點零七分。

我也知道我記得什麼。

我記得那通電話。

我記得她躺在浴缸裡像睡著。

我記得那個藍色絨布盒——手環、報告、一封寫給另一個名字的信。

我記得書房木盒裡的十三封信。第一封我讀那一夜我大概三十五歲。十三封我斷斷續續讀了一年多。最後那封她沒寫完的,讀完時是第二年的冬天。那之後我沒再起來。

現在我三十多歲。我在這張床上。她在我旁邊。

我想過——如果她不記得,我說出任何一句,她會崩潰。

所以我沒說。

但我也沒裝。

第一天早上我做早餐。煎蛋。

我背對著她——我感覺到她坐在餐桌對面一直在看我。

她在看什麼——她在找她記得的那條臉紋嗎?她在等我某個她記得的動作嗎?她在確認我的手會不會像某個清晨握得太緊嗎?

我不知道。

我也不敢問。

我把蛋端過去。我自己切麵包。我的刀比平常拿得穩。我希望她看出來。我又希望她看不出來。

她煮了我愛喝的湯。她擺碗的角度太講究——像擺給某個我沒看見的觀眾。

第二天我洗碗。

她站在廚房門口三秒鐘沒動。然後她走過來拿抹布·幫我擦流理台。

她的手碰到我的手——不到一秒·抽開。

她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她一眼。

兩個人都沒說話。

那一眼裡她想知道什麼——我知道。我想知道什麼——她大概也知道。

但我們都沒問。

晚上我躺床上。天花板那條裂縫還在。我知道她在看。她以前說過這條裂縫讓她覺得這個家會散——但散了之後還會在。

她今晚沒說那句話。

但我感覺到她在看。

我轉身背對她睡。

我不敢再看她眼睛。

第三天我們已經不演了。我們只是共用這間屋子。

我上班。她煮飯。我洗碗。她讀她的書·我坐在沙發另一端看雜誌。

每隔幾分鐘·我們其中一個會偷看對方一次。

都沒被抓到。

或者都被抓到了——只是都不說。

模仿本身就是一種訊號。我們兩個都感覺到了。

但我們都不敢承認——因為一旦承認·就要負責那個「我記得」三個字。

我們怕的不是記憶。

是責任。


她·三日

我也睜開眼了。

我也認得這張床。

我也找我的手。我的腿。我的心跳。

我也想了兩個小時。

第一天他切麵包·刀沒抖。

我記得他那一年的手——他在工作室抖了整整一年。他抖到調不好懷錶·客戶來取他只能說「下週吧」。

今天他的手很穩。

穩到不像。

他在演嗎?

還是這一世·我哪些努力·修正了他某個齒輪?

第二天他洗碗。我走過去拿抹布。

我的手碰到他的手——半秒·不到。

他沒縮。他沒伸。他停了半秒。

我也停了半秒。

第三天我看他在沙發翻雜誌。他翻同一頁翻了一個小時。

我認得這個姿勢。這是他想哭但不能哭的姿勢。

那年他走的前一週有一整週這樣。

他這次不會再到那個隧道口了——至少我希望。

但他這幾天演的·是他那一週的疲憊。

我那一刻懂了——

他記得。

他可能連我最後那天他在調什麼錶都記得。

他記得。

他在等我開口。

他不敢開。怕我崩潰。

我不敢開。怕他認為我瘋了。

他三天沒開。

第四天清晨·我決定開。


我·第四日清晨

天還沒亮。

我躺著看天花板。那條裂縫還在——從燈旁邊延伸到靠近窗戶那邊。十公分。

窗外是早上三四點才會有的那種聲音——遠處一台機車、冰箱的嗡嗡聲、巷子某隻野貓的腳步。

她呼吸的節奏和我記得的一樣。淺、細、每隔幾分鐘深一口。

我想起——我第一次跟她共用這張床時,我花了大概一週才適應她的呼吸。現在我根本不用聽。我感覺得到。

她翻身。

我閉上眼,假裝還在睡。她的手指越過枕頭,停在我額前,不到一公分。

停了一秒。

她收回去。

她翻回仰躺。

然後她說:

「我有 FTD。」

她的聲音比我記得的更輕。像是說給自己聽的。

我眼睛還閉著。

我說:

「我知道。」

我們都沒再動。

幾秒鐘。十幾秒。整間屋子只剩下冰箱嗡嗡聲,還有窗外不知道第幾次經過的機車。

她問:

「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我睜開眼。我看著天花板那條裂縫。

我說:

妳死的那天。

她沒出聲。

我感覺到——枕頭底下有一處慢慢濕了。

我伸手,放在她手上。

她的手顫了一下。她沒縮。

她的呼吸變急了半分鐘。然後慢下來。她沒擦眼睛。她只是盯著天花板——我猜她看的是那條裂縫。那條裂縫她從以前就會盯著。她以前說,看那條裂縫讓她覺得這個家會散,但散了之後還會在。

她大概沉默了一分鐘。

然後她說:

「我第一世騙了你。」

我:

「我知道。」

她:

「我第二世不敢說。」

我:

「我知道。」

她:

「這世我不想再藏了。」

我沒回答。

我沒回答是因為——我沒有那句話。

我只能握緊她的手。

窗外的天慢慢亮起來。一寸,又一寸。

她睡著了一下,不到十分鐘。醒來時她轉頭看我。眼睛紅。

我沒擦。

她也沒。

天亮了。

我們沒下床。

七點多我起身燒水。冰箱裡有一盒她昨天才買的燕麥奶,沒開。我沒打開。我泡了兩杯茶,端回房間。

她坐起來,頭髮亂。她接過杯子。她沒喝。

她把杯子放在床頭櫃,側過來靠著我。她的額頭貼在我手臂上。

我沒說話。

她也沒說話。

大概過了二十分鐘,她的肩開始抖。不是大抖。是很小的——像她身體某個地方一直在漏水。我伸手過去,按在她背上。

她靠著我哭了一會兒,沒有聲音。

後來她睡著。

十點多她醒來,眼睛更腫。她看了我一眼,又閉上。

中午我煮了陽春麵。兩碗一樣的量。我們用枕頭墊高,並肩吃。

她吃得慢。

吃完我收碗,她躺回去。我也躺回去。

下午三點她說:

「我們去看海。」

我:

「好。」

我起身找車鑰匙。

她起身穿衣服。她穿得慢。我看著她——她這件米白色襯衫,是她二十八歲那年她媽媽忌日後,我帶她去買的。她當時說這件摸起來像小時候她媽媽的床單。

那時候她還能笑著說這種話。

她穿好,轉身看我:

「你不換衣服嗎?」

我:

「換。」

開車的時候我單手握方向盤。她把手放在我另一隻手上。

她的手會顫——輕微的、幾乎摸不到。我假裝摸不到。

她沒開收音機。

一個小時的車程。她看著窗外。中間經過一段隧道,她沒看我,我也沒看她。

我們到海邊的時候,天將暗未暗。停車場空著。沙灘也空著——遠處有一對年輕情侶,不看我們。

我們沒鎖車。

我們沿沙灘走。

她牽我的手。

我牽她的手。

海浪的聲音很規律。

她停下。她看海。

她說:

「我媽媽走之前,她有天跟我說:海的聲音像她外婆哄她睡覺。」

我:

「嗯。」

她:

「我不知道為什麼她有一天就不記得自己有過我了。」

我把她拉到懷裡。我的下巴輕輕壓在她頭上。

她頭髮聞起來——還是她用了十年的那個洗髮精。

幾分鐘沒人說話。

後來她說:

「我寫了一些信給你。」

我:

「我知道。」

她沒立刻接話。

海浪一下。兩下。三下。

她:

「⋯⋯幾封?」

我看著海。

我說:

「十三封。」

她閉上眼。

她沒立刻說話。她只是閉著眼,身體靠著我,她的呼吸有變。

然後她說:

「都讀了?」

我:

「很久以後才全部讀完。」

她的手在我腕上捏緊。

她說:

「那封最後一封,我沒寫完。」

我:

「我知道。」

她靠著我沒動。

海浪繼續——一下,一下,一下。

她忽然問:

「我們還要孩子嗎?」

我沒立刻答。我想了一下。

我說:

「我想想。」

她的頭動了一下,貼更近。她沒再問。

天黑的速度比我想像的快。

我們往車走的時候,她牽我的手比來時緊。

車子開回市區,她沒說話。

我們停在我們之間那條我們走過千百次的街口。超市離這兒三個街口。她說想走走。

我們下車。

我牽她的手。

她的手還在顫。

我們走到斑馬線前。

紅燈。

我們站著。

她的左手垂在身側。

我的拇指輕輕按在她左手腕內側——那個位置,有一道她一輩子沒跟我說過的舊疤。兩公分。淡白色。

我的拇指停在那裡。

她沒縮手。

她看著我。

我看著她。

我們都沒說話。

綠燈。

她先邁了半步。

我跟上。

我們一起過了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