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未晞
Lost in Retrospect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三世輪迴·同一張婚床。他用了一生三分之一才懂——她從來沒有背叛他。
Part I|空房子
Part I|空房子
電話響的時候,我正在調一只客戶送來的懷錶。
指針停在三點零七分。我已經調了整個下午,它還是停在三點零七分。齒輪沒卡、游絲沒鬆、擒縱輪也轉得順,但時間就是走不過那一格。我把錶放在檯燈下又看了一次,然後認了——不是懷錶停了,是我停了。
電話響到第四聲我才接。
警方那邊的聲音很客氣。他們從她的緊急聯絡人找到我。我是她法律上的先生——雖然已經五個多月沒住在那間屋子。他們說今天下午管理員接到鄰居通報,信箱爆了,門鈴按了沒人應,他們開門進去,在主浴室發現她。
我說好。我說我知道了。我說我過去。
我放下電話之後在椅子上坐了兩分鐘。手指上還沾著懷錶機油的味道。我沒有洗。
我這間工作室離醫院二十分鐘車程。我收了鐵門、鎖好、把今天還沒修完的三只懷錶放回木盒,按了關燈。關燈的時候我發現後門那盞燈泡又黑了——這個月第二次。我站在黑裡想了一下,沒有換。
這輛車是我們結婚八週年她送我的。她當時說,修錶師的車不能髒。她把內裝弄得一塵不染,連方向盤都包了皮套。她說灰塵會影響精密儀器的運轉。
那是她說的。
我開車的時候沒有開收音機。車裡很安靜。
※
她躺在那裡的時候看起來像是睡著了。
我簽了認屍文件。一張普通的 A4 紙。我的手寫字在第二行抖了一下,被我用力蓋過去。警員看著我沒說話。
然後他問:
「這位太太最近有神經方面的異常狀況嗎?」
我想了一下。
「⋯⋯有。」
這是第一次我對任何人承認這件事。
他們放我走。說驗屍報告要一週。說目前看起來是意外溺水、浴缸裡放了熱水、沒有掙扎痕跡、也沒有遺書。
我沒有問。
我開車從醫院去那間屋子。不遠——大約十五分鐘。紅綠燈每一個我都停。我發現我已經好久沒走這條路。這五個多月我繞得很遠,連這區的超市都不來。
家在三樓。沒有電梯。樓梯間的燈管壞了一支,一閃一閃。我小時候外婆家的巷子也這樣,一閃一閃的。
我站在門口兩分鐘才掏鑰匙。
鑰匙插進去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從沒退過鑰匙——她也從沒要我還。這五個月我在工作室天天看見這把鑰匙在鑰匙圈上晃,我從沒拿下來。
門開的那一下,我往後退了半步。
屋裡的味道——是她的洗衣精、她一直買的那個牌子的洗碗精、和一個淡淡的我從來沒聞過的藥味。是她的味道又不完全是她的味道。
我站在門口幾秒。然後進去。
※
客廳沒變。
希臘那張合照還掛在電視上方——我們結婚五週年去的那次,聖托里尼,藍頂白牆,她戴一條藍色圍巾(不是後來那條)。照片裡她笑得很滿。我看了那張照片久一點,然後走開。
餐桌上擺著一副餐具,只有一人份。我拉開椅子坐下——我記得這張椅子,椅背第二根橫木有道裂紋,搬家那天我碰壞的。我當時說下週修。我沒修。十年了。
桌上攤開一張報紙,是三天前的。她一直有個習慣,看報紙會把不感興趣的版面先對折收起來。這張報紙對折了三次,只留財經版。她其實不看財經。
沙發上倒扣著一本書。書名我記得——她媽媽以前愛看的那個作家。這本她找了好幾年,在舊書攤買到的。讀到第一百三十幾頁她把書扣下。她可能還沒讀完。
我走去廚房。
冰箱裡——我打開——有半個切好的蘋果,切面已經氧化發黑。有一盒沒開的燕麥奶。還有兩份便當,保鮮膜包好,擺得整齊。
兩份便當。
我把冰箱關起來。
流理台是乾淨的。她生前的習慣——睡前一定把流理台擦乾。有一條藍色抹布晾在水龍頭上。我摸了一下,已經乾透。
我沒有進主浴室。浴室的門是敞開的。我站在走廊另一頭看了三秒,沒走過去。
走廊牆上有我們 2017 年在京都拍的一張——那年她三十歲,她哭著說這一年過得好快。我記得那晚我們去了她想去的一間烤鳥小店,她喝了一杯酒就臉紅。我記得這些。我全都記得。
我走到主臥門口。
主臥的門開著。
※
床是鋪好的。被子摺成她習慣的那個角度——三分之一折,邊角對齊。她睡覺有強迫症,只能在鋪得很整齊的床上睡。枕頭上放著摺好的睡衣。她最後一夜沒穿。
我站在床邊一分鐘。
窗簾拉開一半——她睡覺一定要留一線光,說完全黑她會夢到小時候。她不太解釋是哪個小時候。現在我大概懂了。
我伸手摸了那件睡衣。米白色棉質、領口有一個極小的破洞,她不肯換。我記得這件——結婚三週年她買的,她說睡衣不用好看只要舒服。那是她很少見的不在意外表的時候。
我坐到她那邊的床沿,手還放在睡衣上。
床頭櫃是搬家前她媽媽留給她的——深胡桃木,兩層抽屜,一層暗格。她曾說她媽媽什麼都沒留給她,只有這個床頭櫃。我當時覺得這話太傷感,我沒接話。
我現在懂了。她媽媽可能連留這個都沒能留得清醒——這個床頭櫃是她爸爸後來幫她收起來的。她從沒告訴我這個細節。這個細節我是自己補上的。
我蹲下,拉開最上層抽屜。
藥盒。六格藥盒,標著週一到週日。每一格幾乎都空。我看標籤——不是普通的藥。有一格是最近這週開的,還剩半盒。我沒認出那個藥名。
我把抽屜關上。
第二層——她的日記本(她不讓我看,我從來沒偷翻過,現在也不想翻)、兩支筆、一張我不記得的老照片。她大學時代,站在一棵樹下,沒什麼表情。照片背面沒字。
我把抽屜關上。
第三層是最底層。我拉的時候木頭卡住了一下。我用力一點,它彈開。
裡面只有一樣東西。
藍色絨布盒。我認得這個盒子。盒蓋內側那一行燙金字:
壹澤銀作。
我認得那家店。我在那家店裡握過刻刀。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以為。
我把盒子拿出來,坐到地上。我把盒子放在膝蓋上。
我打開的時候,手有點抖。
※
第一眼——一只銀手環。
我拿起來。
啞光。開口鐲。寬度、弧度我都認得。
這是她那只。
我把它翻過來看內側。
For Y. 11.02
那是我的字。年輕時握著刻刀在壹澤銀作那張木檯上刻下的四個字母、一個點、兩個數字。刻完老師傅問我為什麼不刻自己名字,我說「她記得就夠了」。那天是星期六,下午四點半,師傅收工前我最後一個客人。
F 字母有點歪。那是我剛學握刻刀的時候。我當時沒重刻——老師傅說換一塊銀料要再加錢,我當時買不起。
她戴了十五年。
從她二十歲生日那晚我親手為她扣上·到她三十五歲把它放在我枕邊那夜。
中間某一年我出了師·銀料也買得起了·我跟她說想重做一只寬的、刻字俐落的·把這只替下來。
她沒回答。
她只是低頭看著腕上那只·用拇指摩擦著歪掉的 F。
我懂了。
我沒再提。
那一只她戴到最後一夜·從二十歲的每個生日、結婚那一年、蜜月在希臘她笑得那麼滿的那張照片、京都她哭著說一年過得好快的那晚、一次又一次試著要孩子沒成的那些年——都在她腕上。
她離家那夜把它摘下·放在我枕邊。
我當時以為那是她丟棄我的象徵。
我愣了三秒。也可能更久。我把手環擱回絨布盒邊緣,刻字那一面朝上。
盒子第二層,躺著一張對折的影印紙。
我拿起來。打開。
日期是八個月前。
沈宜——那是她全名,平常我不這樣叫她。
診斷欄我看了兩次才認出那六個字:額顳葉失智。
我讀到這裡。
然後我起身。
我走到廚房。我站在瓦斯爐前。我伸手轉那個黑色旋鈕——已經是關的。我又轉了一次,再轉一次,確定它是關的。
我站在那裡五分鐘。
我沒哭,沒叫,沒摔任何東西。我的手沒有抖。我只是站著,看著那個關好的瓦斯爐旋鈕。
後來我發現自己的舌頭被咬著。鬆開的時候有血味。
我回到臥室。我坐回地板。我把那張報告放回絨布盒。
我坐著。膝蓋已經麻了。
我想起她從不洗澡洗超過十五分鐘。我想起她不喜歡泡澡。我想起搬家的時候她堅持要換一個比較淺的浴缸——建商本來給的是深的。她說淺的比較省水。我當時信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事現在全部回來。
我繼續翻。
※
第三樣是一個信封。
信封上她的字:「許敬庭先生收」。
許敬庭。
這個名字我吞進肚子裡。這個名字我這幾年沒說出口過。我第一次聽到這三個字是十五年前她大學時代——她提過一次,說他是同學,心臟科。後來我見過他一次,她三十歲那年某場醫學院聚會我陪她去。那之後她提過幾次他,不多。我以為沒什麼。
後來——在那個快要把我毀掉的半年——我覺得就是他。
我一直覺得就是他。
信封沒封。裡面一張信紙。我抽出來。
她的字跡。沒有日期。
許敬庭:
這麼多年過去。有些事我拖到今天才敢寫。
對不起。我用了你演了一齣戲。
那陣子的某些咖啡、我戴的絲巾、我故意讓我先生看到你的訊息——都是我安排的。你從來不知道。
我欠你一句「對不起」但我寄不出去。寄出去我就得解釋為什麼。我一輩子都沒辦法解釋給你聽。
希望你過得好。
宜
我讀完。我把信放在膝蓋上。
我看著信。信很短。字很整齊。
我想吐。
我花了三分鐘把那口東西壓下去。我沒起身。我維持坐姿。我盯著地板上一個不存在的點。
那條絲巾。那個古龍水的味道。這段時間我一直以為就是他。
沒有人。
沒有人睡過她。沒有人碰過她。那半年她一個人扛著要把我逼走的那齣戲,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噴那個味道給自己聞、一個人摺好那條絲巾收進衣櫃——然後一個人寫這封信寄不出去。
我一直以為有一個他。
我恨了那個他很久。
現在我懂了。
沒有他。
那我恨的是誰?
我恨的是我自己——那半年沒能問出下一個問題的那個我。
我恨的是我永遠沒有機會再問了。
我想起我在隧道口看見車燈的那一刻。
我想起我沒閃。
然後我想起那封信最後一句——「希望你過得好」。
這句話她是寫給許敬庭的。不是寫給我的。
我手還在抖。
※
絨布盒裡再也沒有別的東西。
只有這三樣。
只有這三樣。
我把信放回信封。把信封放回絨布盒。我把報告放回去、手環放回去。按她放的順序。
我這樣做的時候想起——修錶師學徒第一年學的不是修錶,是拆錶。拆完再裝回去,零件一個不能少、位置一個不能錯。老師傅會看著你裝三十次,裝錯一次就把全部撒在桌上讓你重來。
我把絨布盒合上。
我拿起手環。我沒放回盒裡。
我用拇指反覆摩擦內側那四個字母一個點兩個數字·還有那個微微歪掉的 F。銀的表面慢慢被我的體溫焐熱。我摩擦到拇指尖麻。
我想起——她 20 歲那年生日,我在餐廳為她扣上這只手環。她哭了,說太貴。
她戴了十五年。
中間我提過要換一只新的·更寬的、更貴的、字刻得俐落的。
她沒讓。
她只是用拇指慢慢摩擦那個歪掉的 F·像她會摩擦一輩子。
——那我又憑什麼以為她會在最後一夜真正丟下我?
她放下這只的那一夜·她不是在丟棄。
她是在留下。
留下她戴了一生三分之一的那只。留下我年輕時手會抖的那個 F。留下那個我還沒毀掉任何東西的我。
我在地板上坐著。手環在我手裡。
※
窗外的天色開始一寸一寸亮起來。
※
天亮之前,我起身。
我走去書房。
書房我五個多月沒進過。她沒動什麼——書架上那本厚字典還在、她想讀沒讀完的幾本書還疊著、我們結婚合照也還在桌面左角。
我本來以為——沒什麼好找的。
她書桌右下方那個抽屜我拉開的時候沒有特別想找什麼。我只是——我已經開了太多抽屜。我再開一個。
抽屜最底下有一個舊木盒。沒上鎖。
我打開。
裡面一束信。藍色橡皮筋束著。我沒數。大概十幾封。
每一封信封正面同樣一行字:
致我親愛的先生。
每一封都貼了郵票。沒有一封寄出。
最上面那封沒封口,信紙半露在外。她的字。
我看見最後一行:
「如果這不是我了——」
後面沒寫了。信紙下半頁空白。
我沒往下拉。我沒抽出信紙。我沒翻下一封。我沒看日期。
我把信紙推回信封。我闔上木盒。
我這樣做的時候,我手在抖——但不是我先前坐地板那種抖。是另一種。那種我還沒給自己命名的抖。
我把木盒夾在外套內袋。和手環一起。
我下樓。
天已經全亮了。
我把車停在樓下十五分鐘才開走。
我開車回工作室。路上我沒開收音機。車裡很安靜。
那整套信我一封也沒打開。
很多年以後才讀完。
Part II|逆光
Part II|逆光
Part II-1 | 我·圖書館
那時我二十歲。
我在大學圖書館三樓。那時候我已經立志要做修錶師——不是當時想到的,是我父親那幾年身體不好慢慢想到的。他修理機械的天賦他教過我,他七十歲那年坐在床邊,用兩根發黑的食指一邊顫一邊教我拆一只老鬧鐘。
那天下午我在神經學書架前找一本書——不是為我自己找的,是幫一個同校畢業的學長。他的父親生病,他託我借這本書。
她在書架另一頭。
她踮著腳想拿一本在上層的書。她穿一件灰色針織外套,袖口有點長。
我走過去。我沒問她需不需要幫忙——我就伸手幫她拿下來。
她轉身看我。
她說:
「謝謝。」
我把書遞給她。我的手碰到她的手,不到一秒,她抽回去。我看見她右手腕內側有一道淡淡的疤——兩公分,幾乎看不見。
我沒問。
她後來也沒說過那道疤怎麼來的。我一輩子沒問·她一輩子沒說。
那天我把書拿給她之後,我走回自己的桌子。她走了。我沒立刻追。
晚上下雨。
我從圖書館出來的時候她在門口沒帶傘。
我走過去,把傘遞給她。
她說:
「那你呢?」
我說:
「我家近。」
我其實家不近。我要走四十分鐘。
她拿了傘走了。
她沒帶傘回來。隔天我去圖書館,她不在。我一週沒見她。
我沒去找。
第二週我在圖書館借書區看見她。她把我的傘遞回來,紅著臉:
「對不起,我忘了。」
我說:「沒關係。」
她沒說別的。我也沒說別的。
我其實想說的是——妳不用紅臉。
我其實想說的是——我其實在等妳。
我沒說。
我們就這樣開始。
※
Part II-2 | 我·十年
我們交往五年之後結婚。
結婚那天她穿白色,我穿灰色,我們拍了合照。那張合照現在還掛在客廳電視上方——我從認屍到走進那間屋子那個晚上,那張合照還在那裡。
蜜月去希臘。
她看聖托里尼的藍色屋頂看了一整天。那是我見過她最笑的一天。她戴一條藍色圍巾——不是後來那條。蜜月那條藍色是一般人會買的那種;她三年後買的那條絲巾的藍是另一個藍。那兩個藍一般人會以為一樣,但我一看就知道不一樣。我修錶修了二十年,我對藍色這種東西敏感。
我們搬進那棟公寓是結婚第二年。這個家的地板、牆紙、燈具,都是我們一起挑的。她挑她的那幾樣,我挑我的。有一盞我堅持要的金屬燈,她不喜歡,但她沒反對。那盞燈現在還掛在書房。
她在離家四站的國小教中年級。她愛那些小孩。她下班會帶一個學生畫給她的圖回家貼冰箱。三十四歲那年她沒續聘。她跟我說是學校編制縮減。我當時信了。
結婚第三年我父親死。她陪我。她在他床邊握我的手握了一整晚。
她自己的爸爸在她二十歲那年就已經走了——我們交往之前。那是我第一個冬天陪她掃墓。她沒哭。掃完她坐在路邊,她沒吃東西。我去買了一碗粥給她,她喝了一口。她說:
「我爸走了我才終於可以放下他。」
我當時不懂這句話。
我現在懂了。她爸走了,她就少了一個她會變成的範本。她只剩她媽媽了。
結婚第六年我們第一次試著要孩子。
沒成。
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都沒成。醫生說是她體質的問題。我說我們去做更詳細的檢查,她不要。
她說:
「這是我的事。我已經看過了。」
我當時相信她。
現在我懂了——她沒去做檢查。她不敢讓那張紙出現。因為一旦出現,她就會有一張紙在手裡,那張紙會逼她不得不告訴我她早就確診的那件事。
我們後來默默放棄要孩子。我們也沒談。
結婚第九年秋天,我們在廚房試著做酒釀湯圓。她加錯順序——酒釀先下去,水還沒滾。整鍋燒焦。滿廚房酒味。她坐在流理台前面笑,笑到眼淚出來。
我當時以為那是幸福。
現在我知道——那是她允許自己快樂的最後幾個下午之一。
※
Part II-3 | 她·麥當勞角落
我在麥當勞角落。
信封在我手裡。我等了兩週。我等到我自己都分不清我在等哪個結果。
我拆開。
我讀了一次。
我讀了第二次。
我沒哭。
我想過——如果是陽性我會崩潰,如果是陰性我會鬆一口氣。
結果都不是。
是陽性。
我的反應是——
對。
不是「為什麼」。不是「求求你不要」。不是「我還太年輕」。
是「對。我就知道」。
那一瞬我發現一件事——我從來沒相信過會是陰性。我從我媽媽那幾年最後的日子就開始,從我爸爸手抖到拿不穩酒瓶開始,從我十五歲第一次學會一個人吃晚餐開始——
我一直在等這張紙。
這張紙給了我一個正當理由。
可是理由,我很早就寫好了。
這件事我不想承認,但我承認了。只承認給自己。
我把信封對折,塞進包最內層。
我沒碰那杯咖啡——我剛才沒點。我看著前面一個小男孩拆他的薯條包裝,他媽媽在擦他嘴角。他媽媽的手很穩。
我站起來。
我走出麥當勞。
外面的陽光很大。
我沒瞇眼。
我一邊走,一邊想著下午要買什麼菜。我要做他最愛的紅燒肉——今晚。
我總算知道,可以怎麼開始離開他。
※
那天晚上我做了紅燒肉。他吃得很開心。他吃完擦嘴說下週要帶我去一個新開的書店。
他說那書店有一面落地窗對著河。他說妳一定喜歡。
我坐在餐桌對面聽他講。他在替我們計畫明年。他還在計畫明年。
我那天差一點開口。差一口氣的距離。
但我看著他收碗的背影——他走到水槽邊·捲袖子·彎腰洗。他哼了一個調·是他每次心情好會哼的那個。
我站在原地聽他哼完。
然後我走去臥室。我躺下。我看著天花板那條裂縫。
我沒開口。
※
Part II-4 | 我·那半年
她確診那天是我們結婚第十年的一月。
那年從春天開始,她變了。
三月她開始每週去見一次許敬庭。以前是每半年一次,老同學之間的咖啡敘舊。三月之後,每週一次。
我問她為什麼。
她說:
「他最近工作壓力大,需要有人聽他講。」
我當時相信。
四月她買了一條藍色絲巾回來。我修錶抬頭看見她掛在衣架上。
我問她:「哪買的?」
她說:「我路過看見的。」
我沒再問。我只是記住了那條絲巾的藍。和蜜月那條不一樣的藍。
五月她買了一瓶古龍水。放在床頭。那種放的姿勢是給別人聞的,不是給自己。
六月某個晚上她手機放在茶几上,她去廚房。手機螢幕亮了。我從走廊看見——「明天咖啡記得」。名字我沒看仔細,但我看見「記得」這兩個字。
我心裡那個東西開始亮了。
※
七月她開始晚歸。
第一次我等到十點她才回來。她說:「同事聚餐。」第二次十一點。她說:「加班。」第三次凌晨一點。她說:「我忘了打電話。」
我那個月沒睡好。我翻身看她的背影,看了兩個小時。
八月某個晚上我終於問了。
她剛洗完澡,頭髮還半濕。她坐在化妝台前吹頭髮。
我說:「妳跟我說實話。」
她的手停了半秒。然後繼續吹。
她說:「沒事,工作。」
我沒再問。我那晚走到客廳坐到天亮。
九月、十月,她比之前更冷。她煮我愛吃的那些菜,但她自己幾乎不動筷子。她坐在對面吃三口就放下,然後站起來去洗碗。
我以為她在累積勇氣。
Part II-5 | 我·她的「是」
十一月某個週日。
吃完飯。她坐在沙發上。我站著。
我看著她的臉——那張臉我看了十五年。
我說:
「妳有別人?」
她的眼睛沒躲。
她說:
「是。」
我說:
「誰?」
她說:
「你想知道什麼都可以,但我不會回答。」
我站了一分鐘。
我看著她。她看著我。
我沒哭。她沒哭。客廳的時鐘走著,冰箱嗡嗡叫。外面有一台機車開過巷子。
我轉身走進臥室。
我拿了一只旅行箱。我裝了三件襯衫、兩條褲子、一把牙刷、還有我父親留給我的那支老懷錶。
我走出臥室,她還坐在沙發上。
我沒看她。
我走出家門。
門關上。
我下樓。我站在樓下的路燈下,站了五分鐘。我沒回頭看。
我開車去工作室。
那一夜我睡在工作室的地板上。
她那一夜呢? 她在沙發上坐到半夜——這是後來從那張藍色襯衫有沒有換下來判讀的。 她那件藍色襯衫沒換。
※
Part II-6 | 我·那半年·獨居
我住到城郊舊工作室。
一間約二十坪的工作室,裡面有一張舊床、一張修錶檯、一個老櫃子。工作室後院有棵苦楝樹——四月開花,氣味濃,老師傅生前說那氣味是他這輩子最懷念的。
第一週我什麼都沒想。我白天修錶,晚上看錶擺動。我告訴自己——她會回來。她會打電話。她會說「我錯了」。我會聽。我會考慮。
第一個月我還抱著這個念頭。
第二個月我開始喝酒。
第三個月某天我把結婚戒指拿下來。我放進錶店右邊第三格抽屜。那個抽屜我收破掉的零件。我把戒指跟一些廢游絲放在一起。
第四個月某個清晨——大概凌晨四點——我對一只剛修完的懷錶說:
「我就是不懂。」
懷錶沒回答。
我那時候已經很久沒吃東西。我的襯衫已經兩個禮拜沒換。
錶店老闆那天早上來開店。他看見我趴在修錶檯前。他本來要搖我。他站了半分鐘就走開。
第五個月離婚協議書到了。
我沒簽。
我沒簽不是因為我還愛她——我那時候的感情已經不是愛了,是更原始的東西,一種被騙的、被留下來的、被丟在窗邊的那種感覺。
我沒簽是因為——只要我沒簽,我們就還是夫妻。只要我們還是夫妻,我就還有一個身份,即使那個身份已經沒有用。
某個下午我騎車回那個家一趟。我知道她不在——我打電話確認過。我進門。我走到書房,我拿了那張希臘合照。我沒拿別的。我把合照塞在外套內袋。
我出來的時候外面下雨。
我在雨裡走了四十分鐘。我沒撐傘,我沒躲。雨打在頭上像是有人一直拍我的後腦。
我走到工作室,我把照片放在修錶檯正中央。
我看著她笑的那張臉。
我看了很久。
第六個月某個雨夜,我從一個客戶那邊送完懷錶。那位客戶在城西,離工作室三十分鐘車程。回程要經過那條我熟悉的隧道。
隧道口有違規變道的大卡車。
我看見車燈逼近。
我——
我沒閃。
我那時候想的是那張希臘合照。
他們把我送到醫院。
我三十五歲七個月。
錶店老闆後來跟她說——不,是後來他跟她說——我死前三週某個清晨,他進店的時候聽見我對著一只懷錶說:「我就是不懂。」
他說他不敢打斷我。
他說他那天晚上回家喝了一口酒。
※
Part II-7 | 她·那八個月
我走了之後我搬到南部。
一個沿海的小鎮。
我沒告訴任何人我去了哪裡。我沒帶手機。我租一間小套房。房東姓林,她問我做什麼,我說我是作家在寫書。她沒再多問。
我沒再看醫生。
我知道我的病在走。早上起床我的右手有時候要擺半分鐘才聽話。我照鏡子的時候鏡子裡那個臉已經不是我記得的二十五歲的我——但那也不是八十歲的我。那是某個介於兩者之間的陌生人。
我每天出門去巷口買報紙。
我讀全國新聞、地方新聞、工商新聞。我不讀娛樂版。我不知道我在找什麼——不。我知道。我在等讀到他再婚、讀到他新書發表、讀到他拿了某個修錶獎。
我以為會是好消息。
第七個月,初冬。
我那天早上照例去巷口買報紙。我走回套房。我倒了一杯溫水。我坐在窗邊翻。
翻到地方新聞角落。
一則小小的消息:
「北部修錶師 X 先生,雨夜車禍身亡,享年 35。」
我讀了一遍。
我讀了第二遍。
我讀了十遍。
我坐在窗邊直到第二天清晨。
我那一夜沒哭。
我以為我會哭。我以為我那一夜會崩潰、會砸東西、會喝酒、會想死——
我什麼都沒做。
我就坐著。
隔天我坐北上的火車。
車程四個半小時。我靠窗坐。我看著田,再看山,再看城市。
我從沒坐過這班車。我以前坐車上去都是坐高鐵——他陪我。他喜歡高鐵,他說「我們都做過二十年的慢,偶爾應該快一次」。
那天我沒坐高鐵。
我坐這班慢車——我想走得慢。我想走得像我配得起走的速度。
我在火車站問到墓地的位置。搭計程車上山。
我在他墓前坐到天黑。
他的生卒年刻在石上:1987-2022。
三十五歲。
我算過。
我離家那年我三十五,他三十五。我算過他會消沉六個月到一年,然後慢慢爬起來。我算過他最多三年,會再婚。我算過他四十歲左右會有孩子——他想要孩子想了十年。
他會活著。
我算過。
他沒有。
他半年就死了。
我蹲下,拔了一根草。那根草根拉很深,我拔了兩次才斷。我的手還算穩——這幾年我身體每況愈下,但今天沒顫。我有時候會想,是不是我的身體也知道今天不能出錯。
我蹲在他的墓邊,想了整個下午。
我想的是我的錯。
我一生從來沒算錯過這麼大一件事。我算過我的病程、我的母親、我的父親崩潰的速度、我自己還能自理的年數,還算過每一個細節——絲巾哪一條、古龍水什麼味道、那句「是」的重量、他聽到之後會花幾個月走完哪些步驟。
我算錯一件事。
我算錯了他。
我以為他需要的是一個乾淨的離開。
他需要的是我留下來。
哪怕只剩 5 年,哪怕只剩 3 年。哪怕我最後變成我母親,他變成我父親。
我以為這兩件事之間有差別。
現在我知道沒有差別。
差別是我。
我為他做的每一件殘忍的事——都是我親手推他進那個隧道口。
我站起來。
我的膝蓋軟,差點沒站穩。
我扶著他的墓碑站了一會兒。
然後我走下山。
※
我回到南部那間租屋。
十二天後。
我放了熱水。
我脫衣的時候看見右手腕內側那道疤。兩公分。淡白色。
我進浴缸。
Part III|齒輪
Part III|齒輪
Part III-1 | 我·那個早晨
然後我睜開眼。
在那張床上。她在我旁邊。
我沒動。
屋裡的空氣我記得——洗衣精、陽台上她種的那盆薄荷、窗外早餐店的油煙。全部和我記得的一樣。
我以為我在隧道口那一晚就沒了。
我記得車燈。我記得我沒閃。
但我在這張床上。
她在我旁邊。
我知道我在哪。
那條我熟得像自己身體的床架。那面我們婚後第二年一起挑的壁燈。那盞我堅持要的金屬燈——她不喜歡,但她沒反對。
她呼吸的節奏和我記得的一樣。淺、細,每隔幾分鐘深一口。
我的手在被子底下。我找我的手。
我的手找得到。
我的腿找得到。
我的心跳找得到。
我活著。
這次我記得。
※
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看她。
是算日期。
我算今天是幾號。我從枕邊小桌上手機看——螢幕顯示三點零七分。我盯著那三個數字看了幾秒。然後看日期·推回去——
再三週。
再三週是那個週日晚上。我站在客廳,她坐在沙發上,我說「妳有別人?」她說「是」的那個晚上。
再三週。
※
我那天早上躺在床上躺了兩個小時,她沒醒。或者她醒了,她沒讓我知道。
我心裡有一個聲音一直在問——
「她知道嗎?」
我心裡有另一個聲音馬上回答——
「不知道。不會。她現在還是要走那條路的那個她。」
我告訴自己這一次我不一樣。這一次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一次我可以——
可以什麼。
我那個早上躺了兩個小時沒想出答案。
Part III-2 | 我·緊繃三週
她七點醒。
我假裝還在睡。
她起身,去浴室,洗澡。浴室的水聲是我熟悉的聲音。她洗大概十八分鐘——以前是十五。多了三分鐘。
她出來,我還裝睡。她穿衣服。她梳頭。她坐在化妝台前塗保養品。她每一個動作我都聽得出來。
她走到床邊,蹲下,看了我一下。
我感覺到她在看。
她站起來。她出房間。她做早餐。
我十分鐘後才起床。
我去餐桌。她已經擺好——荷包蛋、吐司、她泡的那種紅茶。
我吃了。
她看著我吃。
我低頭吃蛋。
她說:
「你今天錶店幾點?」
我說:
「十點。」
這兩句話我們結婚以來說過幾千次。
我今天說得比平常慢半拍。
她大概也聽到了。
她沒追問。
※
第四日晚上我回家,從玄關就聞到了。
紅燒肉。
那是她以前煮給我吃的。結婚前幾年她常煮。試孩子沒成之後煮得少了。她要走前那半年——她一次都沒煮。
今天她煮了。
我站在玄關半分鐘才進屋。
吃飯的時候她看著我吃。她自己吃三口就放下筷子。
我想問她為什麼今天煮這個。
我把碗端起來繼續吃。
她說:「多吃一點。」
我「嗯」了一聲。
那晚我在書房待到凌晨。我想——她為什麼突然煮紅燒肉?
我想不通。
我只想到一個解釋——她要動手了。她想在說「是」之前留最後一頓給我。
我錯了。
她比我以為的更懂這道菜的意義。她煮這道菜·從來不是為了餵飽我。是為了告訴我她還記得我的胃。
我那時候聽不懂。
※
她挑了一個週六下午去逛街。
她以前也會這樣——有時候一個人、有時候跟同事。
我這次跟過去。
我隔兩條街遠遠跟著她。我看見她進了一家我不認得的店。我停在對街。
她在店裡大概十五分鐘。
她出來的時候——
她沒拿東西。
我那天傍晚確認了。那家店賣絲巾。
她沒買。
我記得那條藍。我記得那個藍跟蜜月那條不一樣。我記得她後來那條是這家店買的。
她這一次走進去,她看了,她沒買。
她走出來。
那條絲巾,這一世沒進我們家。
我那天晚上沒睡。
我躺在她旁邊看她的背影,看了兩個小時。
※
第二週末某個午後。
我從書房門縫看見她——她坐在客廳沙發上翻舊相簿。
那本相簿我已經好幾年沒見她翻過。
她要走前那半年她絕對不翻。
裡面是我們蜜月在希臘的照片。藍頂白牆。她戴著一條圍巾笑得滿臉。
她翻到那張停下。
她看了很久。
她沒說話。
我站在書房門口看著她看那張照片。
我想走過去。我站在門口直到她闔上相簿。
她終於把相簿闔上。她輕輕說——不是對我說,是對空氣說:
「那次我真的很快樂。」
她把相簿放回書架。
她經過我身邊進浴室。
她洗了十八分鐘的澡。
我那晚也沒睡。
我一直在想——
她為什麼翻那本相簿?
她為什麼讓我看見?
我想不通。
我只能用我僅有的那個框架去想——她在心裡跟那幾年告別。她要走了。
我那時候看錯了。
我一輩子都沒糾正過。
※
三週過去了。
我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
她大概不知道。
我早上煮了她愛喝的湯——我煮,這次我煮。她起床的時候看見我在廚房,她愣了一下。
她說:
「你今天在家?」
我說:
「錶店我請人代班。」
我其實沒請。我今天不開店。我就是不想離開這個家。
她沒問為什麼。
我們那天早上吃了飯。
中午她說:
「我們出去走走。」
我說:「好。」
我們去了附近公園。我們坐長椅,她把頭靠在我肩上,五分鐘沒說話。
我們回家。我們吃晚餐。
我以為——我以為今天晚上她會說。
她沒說。
她洗碗。她進浴室。她出來。她上床。
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她躺下。
她沒看我。
我上床。
我們背對彼此睡。
我那一夜沒睡。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她這一次不走那條路?是不是她只是這一週剛好——
沒有。
我認識她。她這種人一旦決定了什麼,她不會臨時變。
我只能等。
等她下手。
我以為那是這個週日晚上。
我錯了。
Part III-3 | 我·許敬庭
第四週某個下午。
她下班後沒回家。
她那天早上跟我說:「我晚點回,有個老同學想聊一下。」
我說:「好。」
我那天下午提早關錶店。
我沿著她下班會走的那條路慢慢走。我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我告訴自己——只是路過。只是呼吸新鮮空氣。
但我在她公司旁邊的咖啡館外面停下了。
那家咖啡館有落地窗。
我從玻璃外看見她。
她坐在窗邊。對面是一個男人。中年,穿白襯衫,看起來像醫生。
她跟他說話。她說完一句,她的臉色有點白。那個男人看了她一會。他從口袋掏出一張名片放在桌上推給她——我隔著玻璃看不到名片上寫什麼。她搖頭。他又說了什麼。她還是搖頭。他把名片收回去。然後他對她傾身,他的手放在桌上,靠近她的手。
她沒把手移開。
她也沒把手放上去。
但她沒移開。
我站在街對面。
我心裡那個東西——我以為我這輩子再也不會感覺到那個東西了。
我感覺到了。
那個東西比第一次還要痛。因為這一次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我轉身走開。
我回工作室。坐到夜裡十一點。桌上擺著修到一半的懷錶。
她十一點半才到家。
她一進門就來找我,她說:
「對不起,我晚了。」
我說:
「沒事。」
她的眼睛在我身上停了半秒。她好像要說什麼。她沒說。
她去浴室。我去臥室。
那一夜我們沒碰彼此。
※
隔天早上她煮了稀飯。
她坐在餐桌對面。
她說:
「我昨天見了許敬庭。」
我手裡的湯匙停了半秒。
我說:
「嗯。」
她說:
「我跟他說⋯⋯」
她停下。
她的手按在她自己的胸口。她的眼神看起來飄。
她說:
「我跟他說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手是抖的。
我看著她。
我不需要問。
我看著她,我心裡那個我以為已經死了七年的東西全部活了。
她在演一齣我已經看過的戲。她這次加了一句新台詞——「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但那句台詞只是更高明的演技。
她在切斷最後一條證據鏈。
她在告訴我,她終於準備好要走了。
我低頭繼續吃稀飯。湯匙碰到碗底的聲音很清脆。
我那一刻做了決定。
※
隔天清晨。
她還沒醒。
我起床。我去浴室刷牙。我穿衣服,比平常慢。我走到臥室,我從衣櫃拿下一只旅行箱。
我裝了三件襯衫、兩條褲子、一把牙刷、我父親留給我的那支老懷錶。
她這時候醒了。
她坐起來。她看著我。
她說:
「你在做什麼?」
我說:
「我搬出去。」
她:
「⋯⋯為什麼?」
我看著她。
我說:
「妳自己知道。」
我走出臥室。
她沒追。
我走下樓。我站在樓下的路燈下。我站了五分鐘。
我沒回頭。
我開車去工作室。
Part III-4 | 她·他走那天
門關上的時候我還坐在床上。
我聽見他下樓的腳步。七聲。然後停了五分鐘。然後開車的聲音。
我沒起身。
我坐了很久。
※
那年是我先走的。
我那時候想——如果我走了·他就能恨我。他能恨我·就能放下我·就能活下去。
結果他沒活下去。
他半年就沒了。
※
這次是他先走。
他自己走的。他自己選的。
我坐在床上想——這次·他能放下了嗎?
他離開的是他自己看見的那個版本的我·不是我寫的劇本。
他這一次帶著的是「她又背叛了」的憤怒·不是「她為什麼走」的困惑。
憤怒比困惑容易放下。
我寧願他恨我·好過他不懂我。
我寧願他自己走·好過我再留給他一個沒問過的問題。
我那天早上坐在床上·等太陽完全升起來。
我沒哭。
我給自己煮了一杯茶。
我想——這次做對了嗎?
※
我後來才知道·我又錯了。
他這次帶的不是「她又背叛了」的憤怒——是「她早就會再背叛」的精確預期。
他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劇本會這樣走。
他甚至自己演了一段。
我這一世修正的每一個動作·他都看成了更高明的演技。
我以為給他「主動」·他就能放下。
我錯了。
他這一次連「主動」都不是他的——他只是提前走完我以為我改寫了的那條路。
我這一世·白費了。
Part III-5 | 我·她獨守(前段)
我住進工作室。
這次我坐在修錶檯前。手很穩。
我告訴自己——這次我不會重演。這次我知道結果。這次我會熬過去。
第一週我照常開店。客戶送懷錶進來,我修。客戶說謝謝,我說不客氣。
我下班回工作室,我煮泡麵。
我洗澡。我睡覺。
我告訴自己我過得很好。
我不知道她那邊怎麼樣。
那一週她每天晚上都留一份菜在餐桌上。紅燒肉、蒸蛋、小黃瓜。她擺兩副餐具。她等到第五天才把菜倒掉。
那一週她開始寫第一封信。(這兩件事我都是後來才拼出來的。)
※
第二週過去了。第三週也過去了。
第四週錶店老闆過來看我。他說:
「你最近瘦了。」
我說:「我沒瘦。」
他說:「你有。」
他那天晚上幫我買了便當。我吃了半個。
他沒問我她的事。他認識她十幾年,他沒問。
我感謝他沒問。
※
她那個月開始忘事。
她去超市忘了要買什麼,她在麵粉區站了十分鐘,她空手回家。
她在家門口打不開門——鑰匙沉在包底層,她找了五分鐘。
她晚上洗澡洗到一半忘記自己在洗什麼,她站在蓮蓬頭下發呆,水一直流。
我那個月沒想過這些。
我那個月想的是——她還沒打電話來。她還沒求我回去。她還沒解釋。
我那個月想的都是她。
但我想的不是她。
我想的是我假設她應該會怎樣的那個她。
她在家裡忘事、夜遊、寫信。
我在工作室想一個我假設的她。
兩個她在一起才是她完整的樣子。
Part III-6 | 她·某個下午
我站在窗邊站了很久。
我不記得什麼時候走到這裡的。
我本來——我想——我本來要去曬衣服的。陽台在左邊,我右轉到窗戶前,就停了。
我站著。
窗外巷子。賣蚵仔麵線的那台車開過來了,又開走了。他有一次騎腳踏車去買,回來嘴巴燙紅——那是我們結婚第二年還是第三年?我不確定。
我今天中午沒吃東西。
我從昨天下午開始到今天中午沒吃東西。
我不是忘了。我是——我站在冰箱前,我打開,我看著,我關上,我走開。這樣三次。最後我就沒再打開。
※
我該寫信了。我該寫第幾封。
我不記得了。
我可能下午會寫。
我有時候會寫他的名字,只寫他的名字,寫整整一頁。
我今天不想寫他的名字。
我今天想的是——
他為什麼覺得我又要背叛他?
他那句「妳自己知道」——是什麼意思?
我說了我見了許敬庭。是真話。我沒有別的意思。
但他不信。
他不信,是不是因為他記得我以前做過什麼?
可是以前——是多久以前?
我怎麼會做那種事?那個女人是誰?
我有時候想——
是不是我曾經做過什麼,但我忘了。
是不是病早就開始了,比我自己知道的還早。
是不是我早就不是我了,我卻還以為我還是我。
我連自己有沒有傷過他都不確定了。
※
這個念頭來的時候,我通常會走去洗手台。
冷水。
我今天洗了一次。
我擦臉的時候照鏡子——
鏡子裡的人我認得。
但我不確定她是不是我。
Part III-7 | 我·她獨守(後段)
第二個月某個凌晨。
三點半。
電話響。
我沒接。
電話響了六聲就斷了。
我看號碼——是家裡。
我坐在修錶檯前五分鐘沒動。
電話又響。
我這次接了。
我「喂」了一聲。
沒人回答。
但電話沒斷。
我聽見她的呼吸。
我閉上眼。我也沒說話。
我們聽對方呼吸,大概二十秒。
她掛掉。
我把話筒放回去。
我在修錶檯前坐到天亮。
我沒回撥。
※
第四個月我聽說她夜遊。
是隔壁鄰居打電話給錶店老闆告訴他的。鄰居說她凌晨看見她穿睡衣光腳坐在路邊花圃上,她問她怎麼了,她說:
「我想走一走。」
鄰居送她回家。
老闆把這件事轉告我。
我聽了沒說話。
老闆說:
「你不回去看看?」
我說:
「不。」
老闆說:
「她病了。可能很嚴重。」
我說:
「我知道。」
——我其實那一刻才真正開始知道。
我一直以為「病」是一個可以推的東西。推給許敬庭。推給她的冷。推給她的心機。
但夜遊這兩個字我推不了。
老闆走了。
我坐在修錶檯前。
我沒回去。
※
我不在那個家。
但她那個月的某一天——
她從衣櫃深處拿出一條藍色絲巾。
她把它拿到廚房水槽邊。
她點了火。
絲綢燒起來的氣味很濃。她看著它捲邊、發黑、變灰。
她沒動。
她燒完之後,她用水沖水槽,沖了很久。
她又從床頭拿出那瓶古龍水。
她打開。
她倒進水槽。
她屏住呼吸。
她沖水。
這兩件事我是從她寫給我的第六封信裡才知道的。
同一封信裡她第一次寫到她母親。
她寫:「我媽媽也是這個病。她四十歲確診。她四十八歲在浴室走的。我十歲。」
她寫:「我一直以為我不會跟她一樣。」
她沒寫更多。但我讀到這裡才懂——她為什麼從不洗澡超過十五分鐘。她為什麼搬家堅持換淺浴缸。她為什麼說淺的比較省水。
她省的不是水。
※
第五個月末某個下午。
她在家整理床頭櫃。
她打開首飾盒。
裡面只有一只銀手環——我二十歲送她的那只·她戴了十五年的那只。
她把它放進藍色絨布盒。
她把檢測報告、寫給許敬庭的那封從未寄出的信,放進絨布盒。
她蓋上盒蓋。
她把絨布盒放進床頭櫃最底層。
她去書房。
她把第十二封信放進木盒。
她坐下寫第十三封。
她寫:
「今天我在浴室鏡子上寫了我媽媽的名字。我不知道為什麼。」
她寫到:
「原諒我。我比病先殺了你一次。我怕——這一次,我還會再殺你一次。」
她寫到:
「如果這是我寫的,就說這是我寫的。如果我不再是我了——」
她寫到這裡停下。
她沒寫完。
她起身。
她去浴室。
她放熱水。
Part III-8 | 我·那個下午
她那天下午獨自在家。
我不在。我在工作室。
我那個下午在調一只停在三點零七分的懷錶。我調了整個下午,它還是停在三點零七分。齒輪沒卡,游絲沒鬆,擒縱輪轉得順,但時間就是走不過那一格。
※
她那個下午——
她放了熱水。
她脫衣。
她看見右手腕內側那道舊疤——兩公分,淡白色。
她進浴缸。
她閉上眼。
※
三天後,電話響。
我接起來。
Part III-9 | 我·第一封信
她喪禮之後的第三天夜裡,兩點。
我在工作室。
木盒在檯燈下。
我解開藍色橡皮筋。
我從最底下拿起最早的那一封——她寫的第一封,我離家後第五天的那封。
我拆開。
致我親愛的先生:
你走的第五天。我今天才寫這封信。
前四天我以為你會回來。我一直在站著——站在廚房、站在客廳、站在門口。我坐下來的時候才發現站了多久。
你走前說「妳自己知道」。
我不知道。
我說了我見了許敬庭。我沒有騙你。我也沒有跟他做任何你以為的事。我只是說了一句真話。可是你走了。
我猜你以為我要做什麼。可是我不知道你以為什麼。
你今晚睡在工作室那張小床嗎?那張床太硬你知道嗎?你以前抱怨過一次。
回來好嗎。
宜
我讀完。
我把信紙摺好。放回信封。
我沒拆下一封。
我把信匣收回抽屜。
※
她以為我不記得。
她以為我那句「妳自己知道」是字面的意思。她以為我走,是因為她這一世這個她做了什麼。
她問了一個我永遠沒聽到的問題。
※
她寫了十三封。
我那夜讀了第一封。
剩下十二封,我斷斷續續讀了一年多才讀完。
※
最後一封她沒寫完的,我讀到那半句的那個冬天。
我讀完。我把信紙摺好,放回木盒。
我下樓。
我發動車。
我開去她的墓。
她下葬那天我站在最外圍沒走近。這次我走近了。
※
山上的風是冬天的風。
我坐在她墓前。石碑上她的名字。旁邊是我預留給自己的位置——她律師那邊替我安排的。我一直沒去看過。今天看見了。
我想起她第一世在我墓前也坐過一下午。
她那天想的是她算錯了我。
我今天想的是我錯了她整整兩世。
她第一世算我會消沉然後復原——她錯。
我第二世以為她又要背叛——我錯。
兩世我們都算錯了對方。
※
雪下了一點。
不多。剛好夠把碑面薄薄蓋一層。
我沒站起來。
那個冬天我三十六歲七個月。
我沒再醒來。
Part IV|斑馬線
Part IV|斑馬線
我又一次睜開眼。
她在我旁邊。
我沒動。
我知道我人在哪裡——那張我閉著眼都能找到邊角的床。她那邊的空調吹著。她那邊總是比較冷。窗外樓下早餐店剛開火。樓上鄰居的狗在叫。
枕邊手機亮著。三點零七分。
我也知道我記得什麼。
我記得那通電話。
我記得她躺在浴缸裡像睡著。
我記得那個藍色絨布盒——手環、報告、一封寫給另一個名字的信。
我記得書房木盒裡的十三封信。第一封我讀那一夜我大概三十五歲。十三封我斷斷續續讀了一年多。最後那封她沒寫完的,讀完時是第二年的冬天。那之後我沒再起來。
現在我三十多歲。我在這張床上。她在我旁邊。
我想過——如果她不記得,我說出任何一句,她會崩潰。
所以我沒說。
但我也沒裝。
※
第一天早上我做早餐。煎蛋。
我背對著她——我感覺到她坐在餐桌對面一直在看我。
她在看什麼——她在找她記得的那條臉紋嗎?她在等我某個她記得的動作嗎?她在確認我的手會不會像某個清晨握得太緊嗎?
我不知道。
我也不敢問。
我把蛋端過去。我自己切麵包。我的刀比平常拿得穩。我希望她看出來。我又希望她看不出來。
她煮了我愛喝的湯。她擺碗的角度太講究——像擺給某個我沒看見的觀眾。
※
第二天我洗碗。
她站在廚房門口三秒鐘沒動。然後她走過來拿抹布·幫我擦流理台。
她的手碰到我的手——不到一秒·抽開。
她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她一眼。
兩個人都沒說話。
那一眼裡她想知道什麼——我知道。我想知道什麼——她大概也知道。
但我們都沒問。
晚上我躺床上。天花板那條裂縫還在。我知道她在看。她以前說過這條裂縫讓她覺得這個家會散——但散了之後還會在。
她今晚沒說那句話。
但我感覺到她在看。
我轉身背對她睡。
我不敢再看她眼睛。
※
第三天我們已經不演了。我們只是共用這間屋子。
我上班。她煮飯。我洗碗。她讀她的書·我坐在沙發另一端看雜誌。
每隔幾分鐘·我們其中一個會偷看對方一次。
都沒被抓到。
或者都被抓到了——只是都不說。
模仿本身就是一種訊號。我們兩個都感覺到了。
但我們都不敢承認——因為一旦承認·就要負責那個「我記得」三個字。
我們怕的不是記憶。
是責任。
她·三日
我也睜開眼了。
我也認得這張床。
我也找我的手。我的腿。我的心跳。
我也想了兩個小時。
※
第一天他切麵包·刀沒抖。
我記得他那一年的手——他在工作室抖了整整一年。他抖到調不好懷錶·客戶來取他只能說「下週吧」。
今天他的手很穩。
穩到不像。
他在演嗎?
還是這一世·我哪些努力·修正了他某個齒輪?
※
第二天他洗碗。我走過去拿抹布。
我的手碰到他的手——半秒·不到。
他沒縮。他沒伸。他停了半秒。
我也停了半秒。
※
第三天我看他在沙發翻雜誌。他翻同一頁翻了一個小時。
我認得這個姿勢。這是他想哭但不能哭的姿勢。
那年他走的前一週有一整週這樣。
他這次不會再到那個隧道口了——至少我希望。
但他這幾天演的·是他那一週的疲憊。
我那一刻懂了——
他記得。
他可能連我最後那天他在調什麼錶都記得。
他記得。
他在等我開口。
※
他不敢開。怕我崩潰。
我不敢開。怕他認為我瘋了。
他三天沒開。
第四天清晨·我決定開。
我·第四日清晨
天還沒亮。
我躺著看天花板。那條裂縫還在——從燈旁邊延伸到靠近窗戶那邊。十公分。
窗外是早上三四點才會有的那種聲音——遠處一台機車、冰箱的嗡嗡聲、巷子某隻野貓的腳步。
她呼吸的節奏和我記得的一樣。淺、細、每隔幾分鐘深一口。
我想起——我第一次跟她共用這張床時,我花了大概一週才適應她的呼吸。現在我根本不用聽。我感覺得到。
她翻身。
我閉上眼,假裝還在睡。她的手指越過枕頭,停在我額前,不到一公分。
停了一秒。
她收回去。
她翻回仰躺。
然後她說:
「我有 FTD。」
她的聲音比我記得的更輕。像是說給自己聽的。
我眼睛還閉著。
我說:
「我知道。」
我們都沒再動。
幾秒鐘。十幾秒。整間屋子只剩下冰箱嗡嗡聲,還有窗外不知道第幾次經過的機車。
她問:
「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我睜開眼。我看著天花板那條裂縫。
我說:
「妳死的那天。」
她沒出聲。
我感覺到——枕頭底下有一處慢慢濕了。
我伸手,放在她手上。
她的手顫了一下。她沒縮。
她的呼吸變急了半分鐘。然後慢下來。她沒擦眼睛。她只是盯著天花板——我猜她看的是那條裂縫。那條裂縫她從以前就會盯著。她以前說,看那條裂縫讓她覺得這個家會散,但散了之後還會在。
她大概沉默了一分鐘。
然後她說:
「我第一世騙了你。」
我:
「我知道。」
她:
「我第二世不敢說。」
我:
「我知道。」
她:
「這世我不想再藏了。」
我沒回答。
我沒回答是因為——我沒有那句話。
我只能握緊她的手。
窗外的天慢慢亮起來。一寸,又一寸。
她睡著了一下,不到十分鐘。醒來時她轉頭看我。眼睛紅。
我沒擦。
她也沒。
※
天亮了。
我們沒下床。
七點多我起身燒水。冰箱裡有一盒她昨天才買的燕麥奶,沒開。我沒打開。我泡了兩杯茶,端回房間。
她坐起來,頭髮亂。她接過杯子。她沒喝。
她把杯子放在床頭櫃,側過來靠著我。她的額頭貼在我手臂上。
我沒說話。
她也沒說話。
大概過了二十分鐘,她的肩開始抖。不是大抖。是很小的——像她身體某個地方一直在漏水。我伸手過去,按在她背上。
她靠著我哭了一會兒,沒有聲音。
後來她睡著。
十點多她醒來,眼睛更腫。她看了我一眼,又閉上。
中午我煮了陽春麵。兩碗一樣的量。我們用枕頭墊高,並肩吃。
她吃得慢。
吃完我收碗,她躺回去。我也躺回去。
下午三點她說:
「我們去看海。」
我:
「好。」
我起身找車鑰匙。
她起身穿衣服。她穿得慢。我看著她——她這件米白色襯衫,是她二十八歲那年她媽媽忌日後,我帶她去買的。她當時說這件摸起來像小時候她媽媽的床單。
那時候她還能笑著說這種話。
她穿好,轉身看我:
「你不換衣服嗎?」
我:
「換。」
※
開車的時候我單手握方向盤。她把手放在我另一隻手上。
她的手會顫——輕微的、幾乎摸不到。我假裝摸不到。
她沒開收音機。
一個小時的車程。她看著窗外。中間經過一段隧道,她沒看我,我也沒看她。
我們到海邊的時候,天將暗未暗。停車場空著。沙灘也空著——遠處有一對年輕情侶,不看我們。
我們沒鎖車。
我們沿沙灘走。
她牽我的手。
我牽她的手。
海浪的聲音很規律。
她停下。她看海。
她說:
「我媽媽走之前,她有天跟我說:海的聲音像她外婆哄她睡覺。」
我:
「嗯。」
她:
「我不知道為什麼她有一天就不記得自己有過我了。」
我把她拉到懷裡。我的下巴輕輕壓在她頭上。
她頭髮聞起來——還是她用了十年的那個洗髮精。
幾分鐘沒人說話。
後來她說:
「我寫了一些信給你。」
我:
「我知道。」
她沒立刻接話。
海浪一下。兩下。三下。
她:
「⋯⋯幾封?」
我看著海。
我說:
「十三封。」
她閉上眼。
她沒立刻說話。她只是閉著眼,身體靠著我,她的呼吸有變。
然後她說:
「都讀了?」
我:
「很久以後才全部讀完。」
她的手在我腕上捏緊。
她說:
「那封最後一封,我沒寫完。」
我:
「我知道。」
她靠著我沒動。
海浪繼續——一下,一下,一下。
她忽然問:
「我們還要孩子嗎?」
我沒立刻答。我想了一下。
我說:
「我想想。」
她的頭動了一下,貼更近。她沒再問。
天黑的速度比我想像的快。
※
我們往車走的時候,她牽我的手比來時緊。
車子開回市區,她沒說話。
我們停在我們之間那條我們走過千百次的街口。超市離這兒三個街口。她說想走走。
我們下車。
我牽她的手。
她的手還在顫。
我們走到斑馬線前。
紅燈。
我們站著。
她的左手垂在身側。
我的拇指輕輕按在她左手腕內側——那個位置,有一道她一輩子沒跟我說過的舊疤。兩公分。淡白色。
我的拇指停在那裡。
她沒縮手。
她看著我。
我看著她。
我們都沒說話。
綠燈。
她先邁了半步。
我跟上。
我們一起過了馬路。